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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急性脑梗死患者在替奈普酶溶栓治疗后2天死亡,南京明基医院被判承担40%赔偿责任
输血后过敏反应救治不当,与57岁白血病患者呈植物生存状态有关,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被判担责30%
四年漫漫维权路,终得胜诉应初心
恶性淋巴瘤治疗不当致74岁老人死亡,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被判担责40%
患者严重心脑血管病变是再发脑梗塞根本原因,江苏省人民医院因诊疗过错仍被判担责15%
颅内动脉瘤栓塞术处置不当致患者并发颅内出血及植物生存状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担责30%
错误实施伽马刀放射治疗致患者双上肢臂丛神经损伤,原解放军第三五九医院被判担责30%
漏诊漏治主动脉夹层动脉瘤致患者死亡,泰兴两医院被判共同担责30%
主动脉瘤诊治不当致患者死亡,南京市第一医院两审均被判担责49%
误诊误治急性心肌炎致38岁患者死亡,南京某三甲医院被判担近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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