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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认知及处置产科高危因素致足月男婴出生后死亡,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被判担责65%
错误认知及处置产科高危因素致足月男婴出生后死亡,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被判担责65%
家长在诊治过程中医从性差,医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行为虽有明显过错,但对3岁幼女死亡仅被判担责25%
对胎儿宫内窘迫处置严重不当致产妇之女死亡,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被判承担全部责任
这份认定新生儿死亡为死产的尸检报告书,因形式及检验程序严重违法不应当被采纳
未尽早处置胎儿窘迫致患儿脑瘫,江苏盛泽医院被判担责50%
未尽早处置胎儿窘迫致患儿脑瘫,江苏盛泽医院被判担责50%
急性肠道感染诊治不当致3岁患儿并发急性脑炎死亡,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被判担同责
胎盘早剥诊治不当致孕妇及胎儿死亡,阜宁县人民医院被判担同责
未尽早诊治胎儿窘迫致新生儿死亡,宜兴市中医院两审均被判担责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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