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院死守治癫痫中药成分“秘密” 少年惨死家属状告3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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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病情危重的王强(化名)被转到上海某著名三级甲等医院寻求治疗时,他可能没有意识到上海会是他18年人生旅途的最后一站。由于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王强最终体无完肤地悲惨死去。遭遇中年丧子的王强父母将王强最后65天里求医过的3家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人身损害经济损失费4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4月12日,静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西药鲁米那反复使用,少年惨死
据王父回忆,偶有癫痫发作的儿子王强于2003年8月23日到山西省运城市天才癫痫病专科医院就诊,该院医生告诉他们运用中药和针灸治疗疾病,不会有任何副作用。于是王强入院治疗。医院给王强服用“速效镇痫灵”等药。用药后不久,王强就出现了乏力、皮疹、发热等症状,但未引起医院的重视。
20天后王强就出了院,医生让他带上“速效镇痫灵”等几种药物回家自服,但王强仍反复出现乏力、皮疹、高热症状。王强及家人怀疑可能与服用的药物有关,多次和天才癫痫病专科医院联系,要求了解所配药物的成分,但是医院一直没有回应。
同年9月23日,王强又来到浙江湖州的一家医院求诊,医院为已出现药物过敏症状的王强肌肉注射了鲁米那。第二天王强出现了双手发紫,全身大量皮疹、高热的情况。王家人询问医生是否与注射鲁米那有关并要求停药,但医生反而大剂量连续为王强注射了一周的鲁米那,直到发现其肝功能异常才停药。
在湖州这家医院治疗期间,王家又与天才癫痫病专科医院联系催问药物成分,但对方未坦白告知药物成分。直到王强病情危重转到上海某三级甲等医院治疗,天才癫痫病专科医院才将“速效镇痫灵”说明书传真给王家人,这才发现,一直号称“纯中药”的药物成分里竟也有西药鲁米那。
王强终应抗不住致敏药物鲁米那的持续使用,于同年10月27日去世。不久,王强的家人将3家医院告上了法院。
争议:隐瞒药物成分仅仅是过失吗?
法庭上,作为第二被告的湖州某医院未出庭,天才癫痫病专科医院与原告王家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王家认为,该院一直未告知药物成分,致使其他医院对王强的治疗中继续使用鲁米那,加重其病情。据调查,该药只有1998年至2000年的药物许可证书,之后既未向有关部门申报又未进行年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性质定为过失行为,根据天才癫痫病专科医院对王强的所作所为,王家认为其行为不仅仅出于过失,主张法院依照中华医学会给出的责任比例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
天才癫痫病专科医院则认为,“速效镇痫灵”等药问世时间早于《药物管理法》出台时间,有关药物不必作为新药向有关部门重新申报,医疗服务行业具有特殊性,诊疗活动不能因为造成患者损害就认为是故意的。该院愿按照上海地区的赔付标准对医疗事故项目进行赔偿,并自愿支付原告提出的交通费、医疗费等费用。
医疗事故鉴定:
癫痫病专科医院七成责
受法院委托,中华医学会对原告王强父亲与三家医院之间的医疗事故争议进行了医疗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鉴定报告指出:王强因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及其并发症死亡,其最大可能的原因是不适当使用鲁米那。天才癫痫病专科医院和湖州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天才癫痫病专科医院在治疗中使用的自制“速效镇痫灵片”含有高剂量的西药鲁米那,并隐瞒此成分,导致其他医院在对王强抗癫痫病发作治疗中继续使用鲁米那,使患者病情进一步加重死亡,与患者的死亡有因果关系,需承担此医疗事故70%的责任,湖州某医院对王强的药疹性质和严重程度认识不足,未及时停用可疑药物,加剧了患者病情恶化,需承担30%责任。鉴定报告同时显示,上海某三级甲等医院无责任。
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