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医院率先设立消委会医疗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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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消委会和省立医院率先试行在省立医院设立消委会医疗分会。今后,病人可以到医疗分会咨询了解有关诊疗、医药价格政策信息,尤其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可以直接向医疗分会投诉解决,实在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可再投诉到省消委会。
据了解,医疗分会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运作规程省消委会秘书长刘友榕认为,消委会是公益性组织,在医患关系双方中可作为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发挥协调作用,为医患双方提供比较客观、公正的沟通渠道。省立医院率先设立消委会医疗分会,是改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有益探索。(记者 李向娟)
来源: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