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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疗系统上缴不当收益3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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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李奎何 李洁报道)从去年起,自治区各级卫生系统开始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效果如何?即将开始的检查评估工作将做出结论。

    4月19日,记者从全区卫生系统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动员电话会议上获悉,卫生系统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面,直接立案调查了“血栓通药品回扣案”,协助各级检察机关调查办理了涉案金额较高、涉及范围较广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商业贿赂案。据统计,从去年4月至今,全区共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21件,有关单位、人员共上缴开单提成等不当收益358.21万元,其中自查自纠、主动上缴的有159.41万元。

    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柯丽说,目前,卫生系统自查自纠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和单位仍然存在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商业贿赂虽然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成果还不巩固,形式也更加隐蔽,医药购销流通环节依赖行贿手段促销,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现象并未完全杜绝,直接影响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目前情况,卫生厅出台有关方案,决定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本月20日至30日开始单位自评,5月8日至12日卫生厅进行抽查,按照卫生厅制定的评分细则,以百分制为基准,得分80分(含)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将不能评先评优。不合格单位要被责令“补课”,并限期改正。

    “对在检查评估工作中消极应付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其重新评估。”柯丽说。

    有关方面将继续突出查办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而又拒不自查自纠的案件。

 

来源:新疆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