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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产妇遭3家医院拒收险丧命

发布时间:2007-04-25 08:39:00

  (新疆日报网)4月1日,昆明一位贫困产妇,在子宫先兆破裂和大出血的危急情况下来到医院,但因所带的钱不够,而连被3家医院拒之门外,险些丧命。

  钱不够医院建议转院

  生产后的王丽告诉记者,她今年32岁,她和丈夫都是外来人员,在昆明一工地做临时工。4月1日,已经超月怀孕的她突然感到腹部疼痛,马上就要生了。丈夫黄某匆忙向朋友借了900元后,送她来到了昆明某医院。

  医生检查后说,产妇子宫已经破裂,腹中的胎儿还有脐带绕颈情况。同时,产妇还有深度贫血的疾病,必须立即实施剖腹产。之后,医生让黄某预交5000元医疗费。听说产妇家属只有900元后,医生称“医院现在的医疗设备不全,希望你们换一家医疗技术全面的医院治疗”。

  之后,王丽夫妇又到两家医院求助,但都遭拒。“当时情况非常危急,由于失血太多,她几乎处于休克状态。”黄某说,“我多次求医院先把孩子接生下来,日后即使我卖苦力,也会付清医疗费,但医院都不同意。”

  产妇休克状态下获救

  实在没办法,黄某最后带着爱人来到一个私人诊所。医生看了后说,私人诊所的医疗技术和设备确实没有能力为王丽实施手术,但可推荐他到云南现代妇产科医院尝试一下,并帮他拨打了该医院电话。终于,王丽被该医院接收,顺利生下一名女婴。

  云南现代妇产科医院的杨主任说,“王丽当时的情况很吓人,失血量达3000毫升,且处于休克状态,当即就被送进了手术室。同时,医院又派出救护车来到昆明市血液中心,分3次调派了总价值为4900元的1300毫升血液和10个单位的冷沉淀(血液的一种),最后采取了剖腹产为王丽做了手术。医院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只能为他们先进行手术,医疗费用也做了相应减免。”

  新闻链接

        卫生部:坚决杜绝见死不救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3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2007年医院管理年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他说:“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他同时指出,医院急救欠费问题确实比较严重,但这并不能成为医院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

  卫生部还在当天会上确定,今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在继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把整顿和改善医疗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作为重点,其中“及时救治急诊抢救的患者”就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来源:新疆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