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延误治疗后被迫换肾 男孩状告医院索赔464万_中国医患纠纷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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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延误治疗后被迫换肾 男孩状告医院索赔4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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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网消息  (记者滕翔昊  实习生熊王乐)3年前,16岁初中生董重因病住院,两家医院诊断其为“肠梗阻”,到第三家医院时已成“肾功衰”,最后换肾。董重为此将前两家医院告上法庭。一审两医院被判赔偿128万余元,两医院不服上诉,昨日,孝感市中级法院进行了二审。

    2004年四、五月间,董重因腹痛、腹胀,先后就诊于湖北航天医院和武汉某医院,被诊断为“肠梗阻”。同年11月16日,董重入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一尿毒症期。当月26日,医院对其进行同种异体肾移植术。2005年1月1日,董重出院,医院开出抗排斥药物,嘱其终生服用。至此,董重住院花去医疗费442721.48元,交通住宿费8810元。

    董重认为,湖北航天医院和武汉某医院对自己病情判断失误,延误了治疗时机。2005年6月,董重到孝感市孝南区法院起诉两家医院,索赔464万余元。

    昨日庭审中,湖北航天医院和武汉某医院的代理人称,一审判决中的鉴定书存在明显疑点和错误,应重新鉴定。同时,对董重的后期治疗所需高额费用的计算依据不足。

    董重的代理人――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耀和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