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医患生纠纷 消协多次调解纷患者获赔八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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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江沛洁 邓传坤 记者 顾晓昕) 日前,经过连云区卫生局及连云区消协多次配合调解,患者徐某得到了医院8000元现金的补偿,一场医疗纠纷平和化解。
2007年1月27日,患者徐某因腰部疼痛到某医院就诊,该医院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给患者施以封闭治疗术。术后约半小时患者出现轻微的头晕、头痛、恶心等症状。1月28日患者再次就诊该院,并告知医生上述不适症状,未能引起医生的重视,并再一次施以同样的治疗术,患者头晕、头痛、恶心症状加重。于1月29日入住解放军149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颅内感染、腰椎间盘突出症,经过治疗2月5日治愈出院。
出院后,患者徐某认为颅内感染系某医院治疗不当所引起的,于是去该医院交涉并要求赔偿。该院认为按常规治疗并无不当,拒绝了患者的赔偿要求,双方协商未果,患者投诉到连云区消费者协会。连云区消协与连云区卫生局配合进行调查、处理,一致认为:医院在收治患者徐某期间,虽然诊断明确并采取了治疗措施,但患者并发颅内感染与该院实施的治疗术有因果关系,因此该院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医院一次性补偿徐某8000元。
来源:连云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