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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精神卫生”立法进入市人大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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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精神疾病患病率明显上升的趋势,为“精神卫生”立法的工作4月28日已进入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这将是全省各地第一部精神卫生的地方性法规。

  4月28日上午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重点审议了《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郁家树,副主任杨惠菊、苏红平、陆荣德、刘湘根、于顺源、王金大、丁卜人和秘书长许卫国出席会议。会上,副市长麻建国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制定《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的说明。随着社会竞争日益加剧,工作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所承受的各种压力不断增加,精神疾病患病率明显上升。这一疾病不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属的工作和生活,同时也带来沉重的社会和经济负担,精神疾病现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已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无锡市精神残疾患者总数已逾8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患病率。

  《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根据相关上位法的精神,结合无锡的实际在多方面有所突破,体现了立法的创新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在审议中,委员们认为,精神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及管理工作,都具有不同于其他医疗服务形式的特殊性。大家从明确政府的责任、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建立预防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郜国毅)
 
来源:江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