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5月1日实施_中国医患纠纷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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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5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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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29日讯  5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医院的处方将“大变脸”,只要一看颜色,就能识别处方的种类。

  昨日,省卫生厅推出了《河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看颜色可识别处方种类

  新处方外观上最明显的变化是“变色”,按用途不同变为白、淡黄、淡绿、淡红四种颜色。

  从5月1日起,普通处方的印刷纸为白色;急诊处方的印刷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儿科处方的印刷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一式两份内容无缺

  据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强调处方是一种医疗文书,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处方作为法律证据,可直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引用。因此,医生必将更加谨慎地填写处方,处方上的任何内容不得空缺。新的处方都是一式2份,一份交病人,一份由医院保存。

  禁写“遵医嘱”

  《实施细则》规定:医疗单位或医师开具处方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单张处方药限五种

  《实施细则》中规定,开具西药、中成药和民族药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记者连惠燕)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