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刘女士到红十字医院美容科美容不当反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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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2005年3月10日,刘某把喝剩下的牛奶涂到脸上做面膜。本来干了之后应该用水洗,刘某为图省事,就用手搓掉了。结果,她的面部表皮好像被搓伤了,一直发红。
次日,刘某到青海省红十字医院美容科咨询,护士给她推荐了一种E.S.C(价格为358元)的修护产品。刘某用完后,7月份又买了一套。使用这套产品的时候,她的脸不红肿,也不敏感,夏天强阳光和室外活动基本不影响皮肤。
11月份,刘某再次去买修护产品时,护士又给她介绍了博林党产品(398元),说那个更适合刘某。为了皮肤尽快好转,刘某买了一套。结果,刘某用了几天这种产品,脸上开始发红。刘某打电话询问,对方称“放心用,没事”。二十多天后,刘某脸上开始长疙瘩,刘某再次咨询护士,对方让她停用几天。过了一周,疙瘩下去了,刘某又开始使用这种产品,结果越用越红,脸部还开始肿胀、发烫。刘某去红十字医院美容科询问。护士看了看,让刘某换回原来的产品。美容科的一名主任还给刘某做了面部脱敏处理,做了几次,又打了针推的钙,给了面贴膜、冻干粉修复,治疗了有一个月。因为伤得太厉害了,治疗效果不明显,脸还是红,天天充血、发烫。
美容科给的产品用完后,刘某又找到他们,要求继续治疗。对方推诿多次后,又给了她一些产品。到2006年2月中旬,这些产品又用完了,但脸部皮肤还没恢复正常。刘某要求美容科继续为她治疗,对方让她自己买。刘某自己掏钱买退红产品,前后又共花了550元。到2006年10月份,产品用完了,脸还是红。刘某去了别的医院看病,挂点滴,吃维生素C,又花了五百多元,刘某的脸还是没好转。刘某和红十字医院的院长联系,院长说他们的产品并不是“三无”产品,刘某过敏,和产品无关。
今年4月18日,刘某到西宁市消协投诉。红十字医院相关负责人认为,刘某的事情属于医疗纠纷,应该到专业部门做医学鉴定,走司法程序。消协调解失败。
点评:面部受美容刺激,首先应该到医院去就诊,而刘某选择了美容科和美容修复产品,使得敏感的皮肤一再承受刺激,最终使“美容”变成了毁容。(案例由西宁市消协刘建国、李玉兰提供,作者刘慧兰整理点评)
来源:青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