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女士10万元注射三无针剂腹部出现囊肿
发布时间:2007-05-10 15:21:00
将美容院和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索赔35万元
中国法院网讯 李女士在北京都市怡人坊美容院赛特分店花费近10万元巨资注射美容针剂,却在注射后出现种种不良症状。因美容院在推销产品时出示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承保的产品责任保险单,李女士于2006年3月将美容院和保险公司一并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34.9万元。
原告李女士(34岁)诉称,2005年2月,原告去北京都市怡人坊美容院赛特分店做美容咨询时,美容店的工作人员向原告介绍了商标为“斯泺雅”牌的干细胞针剂以及同品牌的美白针剂及瘦身针剂,称该产品是广州一化妆品公司从美国进口,具有美白、调理人体内分泌、瘦身等神奇功效,并向原告出示了人保广州分公司的产品责任保险单。
基于对二被告的信任,原告花费近10万元巨资购买并注射了该产品。然而,注射后不久原告陆续出现了面部肿大、手脚颤抖、色素沉着、关节疼痛等不良症状,更严重的是腹部出现一块鸡蛋大小的囊肿,并伴有高烧。不得已,原告多次接受穿刺治疗并最终进行引流手术,使原告的身心遭受极大折磨。
原告认为,北京都市怡人坊美容院为原告注射的针剂属于没有厂名、厂址和产品成分说明的“三无”产品,其在不具备开展医疗美容业务资质的情况下为原告注射针剂属于非法行医行为。原告基于对人保公司的信任而购买假针剂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故诉至东城法院,要求美容院双倍返还医疗美容费用,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34.9万元。(谭北川 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