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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合性医院首单医疗险正式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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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次医疗事故最高可获赔50万,全年累计赔偿限额500万

  【本报讯】(记者吴凡)23日,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与南山区人民医院签订了深圳市大型综合性医院的首单医疗机构执业责任保险单,为我市今年全面推广医疗事故责任保险首开先河。

  单次医疗事故最高赔50万

  据了解,此次签署的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将承担院方因医疗事故或差错对病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单次医疗事故的赔偿限额为5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其中,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了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增加的医疗费用支出,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用具费、丧葬费等,由于医疗事故而应给予患者的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或伤残所需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

  记者采访获悉,除了对医疗事故给予赔偿外,如医院虽未造成医疗事故,但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出现人身伤亡,医院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情况时,保险公司也将提供赔偿。

  同时,在此宗保单中,保险公司对超出医疗事故范围的责任也进行承保,如医院从事医疗活动场所的建筑物、电梯、通道、仪器或其他设施因设置、保管、管理有缺陷或使用维护不当而发生的意外事故,并导致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以及医院所供应的食物饮料质量存在缺陷而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都将给予赔偿,这样一来,便使其保险责任全面涵盖了医疗机构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最大限度地弥补医院和患者的损失。

  医疗责任险今年起实施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共有市属非盈利医院90多家,每年因医疗事故造成的赔偿超过1000万元,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对医疗纠纷的索赔也日渐增多,而此前深圳市医疗机构特别是大型综合性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尚属空白。

  去年,深圳市政府在出台的《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建设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公众火灾责任保险等各类责任保险业务,以充分运用商业保险机制,促进深圳市经济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而今年,市政府确定保险业的重点是在全市强力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和医疗事故责任险,并在年初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年内上述两个险种都要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

  据悉,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进行了历时一年多时间的市场调研,并对现行的种种医疗纠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在多次听取法律界人士的意见基础上推出了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责任保险,为全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走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市场人士表示,推广医疗责任保险对于患者而言,可以解除他们对看病的后顾之忧,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可得到充分的赔偿,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患者的利益。南山区人民医院负责人也表示,医疗执业责任保险给医疗纠纷的处理带来了新希望( 19.94,0.74,3.85%),医院方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责任保险,引入第三方介入医疗纠纷,既有利于减少医患纠纷,弥补病人损失,更为医院提供了保障,有利于医院保持经营的稳定和营业秩序的正常。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