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人入住延庆四海镇医院四小时后离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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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5月29日,社会频道・人民热线栏目接到了这样一封来信。网友刘满成、刘满祥兄弟二人向我们投诉:北京延庆四海镇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对他们生病的母亲处置不当,导致病人四小时后身亡。痛失亲人的兄弟俩对母亲的死非常不解,明明只是小小的咳嗽,怎么就造成了生离死别?经过调查,他们认为“主治医生没有合法的资质”、“治疗过程出现了一系列的错误和疑点”是造成母亲去世的主要原因。在随信一并提交给我们的视频资料中,调查的记者也给我们展示了一系列疑点……
人民热线:
2006年10月2日,我母亲曹凤兰由于咳嗽去四海镇医院就诊治疗,由孟祥玲大夫接诊,并为我母亲治疗。看的是普通门诊。在诊治过程中,由于院方不当处置和一系列的诊治错误,导致我母亲仅在医院治疗四小时就意外身亡。为此,我认为四海镇医院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由如下:
一、医生没有合法的资质,诊断结果遭质疑
孟大夫是一位外科大夫,没有全科医师证,在本案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法行为,所以他的诊断结果,值得质疑。随后的治疗方案也就不能让人采信。此外,输液的护士也没有相应的证书。可见四海镇医院在管理上是混乱的。
二、治疗过程出现了一系列的错误和疑点。
1.经诊断我母亲为左肺轻微感染。但药方中却出现了红花注射液。(此时未见应该书写的门诊病历首页)。
2.在后来拿到的门诊病例首页中,诊疗结果又出现“冠心病”一词,试问,如果病人有冠心病,四海卫生院,乃至孟大夫是否有条件和能力治疗此病,院方是否考虑到病人如果出现危险,能否实施有效的抢救,如若不能为什么不提醒家属转院治疗。
3.当诊断为肺部感染及“冠心病”后,按常规作为只有外科资质的孟大夫应将病人交给在院的内科大夫(当时王永成大夫在院,并且有内科资质),但是他没这么做,而是自己进行治疗。
4.买完药,我带母亲去二楼输液治疗,当班护士拿到药后,随即为我母亲输液治疗(此时,没有见到应有的临时医嘱单)。
5.在治疗过程中,输入消炎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