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因“肠梗阻”住院,百余天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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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属就此向医院提出诸多质疑,昨日医患双方对簿公堂
2005年11月9日,太原市民王先生的妻子刘某觉着肚子不舒服,因为妻子曾因肿瘤接受过治疗,王先生赶紧陪妻子来到山西省肿瘤医院,医院入院诊断是“肠梗阻”。谁知,妻子刘某在接受了123天的治疗、花去了10万余元后,却死在了医院里,王先生将省肿瘤医院告上法庭。6月8日,案件在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王先生提出了诸多疑点。
疑点一病房内怎么能进行手术?
2005年11月9日,刘某住进了省肿瘤医院综合二科进行治疗,在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上写着,刘某是“肠梗阻”,需要进行手术。11月11日,转普外科做了“剖腹探查梗阻解除”手术。手术后,刘某的刀口处出现红肿并鼓起了大包。
术后第6天,刘某突发高烧,刀口剧烈疼痛、红肿。“医生看情况不对,就在病房内又从原刀口处第2次割开探查,插管引流。手术为什么不进手术室,病房内的卫生状况是不是适合手术?”王先生认为,正是因为此次手术,造成了妻子伤口无法愈合,并引发肠瘘等并发症。
对此,省肿瘤医院的代理人称,医生并没有在病房内“割开伤口进行二次手术”,只是将管子插入伤口处,将脓液进行了引流。刘某之所以死亡,是因为她在入住医院时,已经是癌症晚期,与医院此次引流并没有直接关系。
疑点二为啥只有68天护理记录?
王先生说,妻子去世后的第21天,也就是4月11日,他前往省肿瘤医院要求复印病历时却发现,病历还没有送归档案室,病历还在医生手中。“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关规定,病人死亡后7天内,医生就要写出死亡讨论结果。但是,当时死亡讨论结果还没出来,死亡证明上却写着:肿瘤晚期,心肺功能衰竭。肿瘤到底是啥肿瘤?我现在也没有得到答案。”法庭上,王先生激动地说。
同时,刘某在省肿瘤医院住院123天,但根据王先生复印到的病历显示,除了9张重症监护记录外只有59天有护理记录。
对此,省肿瘤医院的代理人认为,医院的这一行为并不存在过错,即便存在过错,也只能由医院行政主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而不能成为患者家属索赔的理由。
疑点三病历是否被篡改?
在妻子住院期间,王先生曾将手术后的病历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当他与4月11日复印的病历对照后竟发现,复印的病历与先前拍摄的病历有很多地方不一样,有被改过的痕迹。
核对后,王先生指出了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在其中一份病历中,原本应该是“11月”的地方,被写成了“1月”,连主治医生的名字都少写了一个字。在手术记录单中,王先生认为的“原病历”有293个字,而复印出来的病历有336个字,去掉“原病历”中“无余发的转移灶”等12处37字,增加了“胃癌手术复发,水肿,浆膜明显增厚,少量腹水,可见多发结节”等21处92字。“原病历手术病理”为三行书写,后复印出来的病历为四行书写……
对此,省肿瘤医院代理人认为,手术时由助手填写病历,之后再由主刀医生进行确认,这是非常正常的。而名字以及日期等错误,代理人认为属于笔误。
疑点四医院存在重复收费?
根据王先生的当庭举证,2005年11月12日,妻子在该医院只做了一次手术,但综合二科和普外科却分别对这次手术进行了收费,共计29项1216元。
对此,省肿瘤医院的代理人称,王先生所说的这些,庭审前院方并没有得到相关信息,所以没有办法进行核实。如果确实存在重复收费,医院愿意全部退还,并进行道歉,但还需要进行进一步核实。
因双方对封存病历是否被开启过存在分歧。法庭宣布休庭,待痕迹鉴定后再进行审理。(本报记者 郭卫艳)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