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患冲突一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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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5月17日上午,兰州市某医院,几个患者家属在医院的大门上挂出横幅,上面写着“还我孩子!”“杀人医生”等标语,门口还摆着几只花圈。医院的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被此事搅得焦头烂额,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
对这样的场景,人们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而比这更激烈的医患冲突也并不鲜见。2004年2月,永登农民李秀萍到省妇幼保健院看病,护士魏某介绍她做了宫腔镜检查。术后,李秀萍一直感觉下腹疼痛,经多次治疗不见好转,便对魏某怀恨在心。2004年10月,李秀萍携带凶器来到医院,将魏某连捅十几刀,致其死亡,并将上来劝阻的护士朱某也捅了两刀,造成轻伤。
中华全国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270家医院的最新调查显示:有73%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情况,59%的医院发生过因患者对治疗结果不满意,纠集多人在医院围攻、威胁院长人身安全的事件,76%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的现象。
中国青年报社调查中心日前的一项调查表明,超过半数患者在就医时对医生半信半疑,另外20%的患者认为“不相信、但有病没办法”,而96%的医生感觉到病人不太相信自己。
5月29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位医生的来信―――《我不想再做医生,哪怕去擦皮鞋》,反映了医患关系紧张,导致医生对职业的厌倦。
一个个事例,一组组数据,表明由多种原因引发的医患关系已到了“空前紧张的程度”(钟南山语)。
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说,我省的医患矛盾虽然还没有调查显示的那样尖锐,但像省妇幼保健院那样的极端事件,影响也是很恶劣的。他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像一把双刃剑,不仅有损医护人员的形象,有损医疗秩序和质量,而且最终会损害患者的利益。
二
医患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社会和谐需要和谐的医患关系。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医生和病人共同的敌人是疾病,双方本应携手抗击疾病,然而,当前的医患关系却遭遇如此尴尬,这种现象引起了一些有责任心的医务工作者的担忧和思考。
采访中,专家普遍认为,医患之间缺乏足够的尊重与信任,是造成医患不和谐的主要因素之一。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吴院长说,医院经常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快到预产期,经检查不具备自然生产的孕妇,医生会提前告知风险,并建议尽快做剖腹产手术,而有些孕妇及其家属往往认为是医院为了多收手术费,拒绝医生的建议,要自然生。医院会在条件还尚可时,尊重产妇的选择,医生也会密切观察,但由于自身条件,往往会出现孕妇或胎儿的异常,医院就赶紧安排急诊抢救手术,而这种手术往往风险很大,如出现意外,产妇和家属就会抱怨医院,由此产生纠纷。吴院长说,她们医院为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花费了很多的时间、精力。
一位在兰大二院住院的患者说:“作为病人,我就希望能和医生护士多说几句话、多沟通,但医生经常说什么都好像没说完,也给不了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使我们对病情就更疑惑了。”
对此,有专家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