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院使用超期血浆 患者家属打伤副院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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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发生医患纠纷后,患者家属不是理性维权,而是对医院领导大打出手。6月13日,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义信、张义林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张义信、张义林之兄因病入住都昌县某医院。今年2月23日晚,医院为患者输血时,患者的亲属发现其中一袋血浆超过使用期4小时。次日上午,两被告人以患者亲属身份与医院交涉,双方达成了“输入超期血浆待有关部门鉴定处理,病人在医院继续治疗”的协议,但对患者治疗费用如何处理未明确。
当天中午,医院向患者催交医疗费,被告人张义信当即向医院副院长江某打电话,要求先不交医疗费由医院继续为其兄治疗,但遭到拒绝。下午2时许,张义信等人从住院部患者病房下楼准备与医院负责人进行交涉,刚到一楼时与江某相遇。张家众亲属当即围住江某纠缠,正在患者病房休息的张义林闻讯迅速跑下楼,一到现场便对江某胸部等处拳击,张义信以劝阻为名紧紧抱住江某,使江某被张义林等人殴打,其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甲级。
在审理期间,被害人江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两被告人承担其受伤所花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害人与两被告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两被告人当庭一次性付清了赔偿款。被害人江某书面向法院建议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义信、张义林为泄私愤,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轻伤甲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本案审理期间,两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一次性付清了赔偿款,被害人也表示谅解并书面建议法院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故两被告人要求从轻处理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据此,该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