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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生局长回应市民“看病贵”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张蜀梅

  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局长黄炯烈接受广州电视台《沟通无界限 行风大家谈》栏目的邀请,首次在媒体上系统阐述了他对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看法。
  
  没有投诉不等于没收红包

  针对市民提出医生一边收红包、医院还挂着横幅“拒绝收红包”的现象,黄炯烈回答说:“在整顿行风之前,2003年和2004年,我们每年可以接到5到10次收受红包的投诉,2005年完全没有接到投诉。是不是没有投诉就没有问题?我想不是,没有投诉说明激烈程度下降了,但红包问题可能还存在。”

  他说:“我保证医疗机构99%的医生在手术的时候,是完全负责任的。万一你送了红包,或者发现其他人送红包,投诉他!我们要严肃地处理。广东省有一个规定,医务人员如果接受红包,两次发现要停止职业资格,这个处罚是非常严重的。” 
  常用药到药店购买更便宜

  有市民投诉,医院处方药跟街头药店的零售价比差得太远,有的甚至高出六七十元。

  黄炯烈说:“为什么医院的药价总是比外面的药店要贵,因为药店对药物的采购跟医院的采购模式是不一样的。药店可以直接到厂家或者是通过批发公司采购,医院规定必须通过批发公司采购。药店可以直接跟厂家单独谈价,而医疗机构是成批量的定价(集中招标)。集中招标原来我们是以市为单位,从明年起是以全省为单位。根据国家的规定,到目前为止,药品从批发商买到以后,医院的药店、药房可以加价15%,而外面的药店根据市场调节,可以加5%或3%。”

  他建议:连续用药要一年两年的,对药的性质和感觉非常清楚的,可以到药店去买。  
  互认验单已小范围试点

  针对医院之间互相不承认检查结果的问题,黄炯烈说:“这里牵涉到一个责任问题。如拿着这家医院检验的结果,到另一医院去做手术,如果检验结果是错的,谁来承担责任?第二个就是检查水平不同,这个医院看得出来的东西,那个医院看不出来。目前我们在花都区已经搞了区内医院互认验单的试点,如果遇到的困难,都能得到解决,我们将在更大的层面铺开,争取做到三甲医院互认验单。”

  针对有市民投诉医院“大检查”乱收费的问题,黄炯烈认为,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说医生违反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收费这几项,卫生行政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但不能排除一些非常复杂的疾病,在早期的表现,可能仅仅是一般的感冒,后来却很可能出现一些严重的并发症。医生认为有疑问,就会有进一步诊疗的方案和细致的检查,随之而来体现的就是费用的上升。单单从费用来衡量一个医疗行为是否得当,是比较片面的。  
  三五年内推行社区首诊

  针对一般的小病市民都往大医院挤,以致大医院没有更多时间处理重病人的问题,黄炯烈说,医改以后,本来期望病人普通疾病在社区看病的比例能够达到30%―40%,但是广州市现在还不到20%,我们的努力空间还很大。目前,我们设计了大医疗机构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帮扶关系,现在第一批7家三甲医院都跟1到3个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专家定时、定期地去那里坐诊,帮助卫生服务中心提高医疗水平,这样再推荐病人去看病就心中有数。

  在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到达一个程度后,黄炯烈表示将采取行政措施,比如“通过社保系统,要求病人必须先到基层医院看病,然后才能到上一级医院看病。要达到这个要求,至少需要三五年时间。  
  医疗纠纷有3种处理办法

  针对病人死在医院、不断出现医疗纠纷的问题,黄炯烈认为,“解决医疗事故的途径一是可以通过医患双方进行协商;第二是可以通过主管局进行了解;第三可以按照正常的民事诉讼进行赔偿。3种途径都可以由患方进行选择,医院也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也好,会积极主动配合有关方面的工作。我觉得医疗机构跟患方之间合理协商来探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一个值得选择的途径。”  
  “采访受限制可直接找我”

  针对前不久广州市卫生局要求多家医院接受媒体采访时,要提前两天将有关资料报卫生局审批的规定,黄炯烈也作了正面答复。

  他说:“我们颁发这个文件,主要是落实局里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其中有一个规定涉及到记者的采访。这个文件如果影响到采访,那么就不合适,我想我们会作出调整。我们原则上可以这么讲,这个文件本身只涉及对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一个落实。如果(记者)采访受到限制,可以直接跟我说,我个人和卫生局党委支持所有的媒体跟我们卫生医疗单位能够快捷、及时地沟通,更好地帮助我们医疗队伍做好工作。”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