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血库备血不足致母婴双亡 院方负主要责任_中国医患纠纷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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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血库备血不足致母婴双亡 院方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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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库备血不足 手术台上母婴双亡

  4月16日,内蒙古达茂旗乌克镇厂汉村库伦点素村村民李林桃在达茂旗妇幼保健所生孩子时大出血,母子双双死在手术台上。昨日,李林桃的家属悲痛而激动地告诉记者,此事件有了结果,达茂旗妇幼保健所承担主要责任。

  据了解,此次鉴定在包头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的组织下,根据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最终确定由5名专家组成专家鉴定组。6月13日,鉴定会在包头市医学会召开,经过双方当事人陈诉以及对鉴定材料的讨论后,专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理》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相关规定,得出结论,一致认定此病例已经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由院方承担主要责任。(文/梁晓龙)

  

来源:北方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