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卫生局 医院涉嫌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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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拍板”化解纠纷
本报讯 “等会可以见到局长吗?”昨日上午8时20分,林阿姨夫妇就来到了南宁市卫生局接待办公室。是什么事情让他们如此挂心?记者陪同他们一起进了会议室,市卫生局局长汤晓斌和相关领导正在微笑地等候着,该局“公开大接访暨与民沟通日”活动就在这里举行。
投诉:
医院误诊既花钱又伤神
“您别紧张,有什么话尽管说。”汤局长一句亲切的话让林阿姨夫妇放下了心。
2006年11月份,林阿姨因病住进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并被诊断为肺结核,医疗费共花了六七千元。但林阿姨随后去了其他几家大医院检查时,医生都说“得的病不是肺结核”。“不仅花了钱,精神上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儿子因此不能见我,很多亲戚朋友也都远离我!”2006年12月到2007年4月,林阿姨多次找市四医院进行协商,但医院都坚持说自己没有误诊。
事情是否真如林阿姨所说?为了使大接访公平、公正、公开,卫生局第一时间通知了市四医院的相关领导人来到现场。林阿姨讲述结束后,四医院负责人回应说,医院并没有误诊。
裁决:
委托专家进行医疗鉴定
双方各执己见,市卫生局如何解决纠纷?汤局长解释说,双方争论的焦点是“病人是否有肺结核病”,这是一起医疗纠纷。卫生局作为行政部门不能下任何结论,只能根据南宁市医疗事故委员会做出的鉴定做最后的调节。
“群众有问题找到我们,我们不能让群众‘空着手’回去。”汤局长当场“拍板”做出“裁决”:双方委托南宁市医疗事故委员会请市、区级医院的专家来作医疗鉴定,鉴定时市四医院应回避,鉴定费用由市四医院出。如果林阿姨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再找区级医疗事故委员会鉴定,但费用由自己出。
对这一“裁决”,林阿姨夫妇激动地连连点头表示同意,林阿姨红着眼眶告诉记者:“我实在太高兴了,领导们这么为百姓着想,这一趟真是没白来!谢谢……”(本报记者 蓝彬彬)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