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南首次民事审判网上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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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坠楼身亡,医患起纠纷
当天,瘦弱苍老的老大妈面色凝重的走进了法庭。在2007年1月3日晚,苏大妈的丈夫郭大爷因肺癌入住四川省某医院。但7天后的上午7时左右,郭大爷却从医院五楼病房窗口坠落死亡。经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现场勘察,认定郭生贵系高坠死亡并排除暴力致死。
住院本是治病救人,怎么会以这种方法离开人世呢?苏大妈不仅伤心欲绝,也想不通。她认为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然医院将郭大爷作为一级护理病人收入医院,双方就已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入院后郭大爷感到医护人员对待病人态度恶劣,多次发生病人或家属按门铃,或到值班室敲门无人应答的情况。苏大妈认为老伴之死是医院未尽到管理和看护责任,因而提出医院赔偿5万元的要求。
而医院方的代理人却辩称,郭大爷与医院之间仅存在医患关系,而没有医疗服务合同关系。郭大爷因患晚期肺癌,入院治疗,双方之间未订立书面医疗服务合同,也没有任何口头约定的权利义务存在。即双方事实上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违背基本医疗常识和规范的医疗服务合同存在。对苏大妈提出的医院“未尽其应尽的管理及看护责任才致使郭生贵非正常死亡”、“态度十分恶劣”等完全不是事实。该医院近十年来先后荣获 “四川省十佳城市医院”“四川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郭大爷自住院治疗到跳楼死亡期间,医院及其医护人员均给予其认真负责的治疗。
庭内辩论激烈 直播搭建平台
法庭辩论激烈,庭外的直播现场却井然有序。4、5位录入员坐在电脑前飞快地对场内的辩论进行着记录。这是西南地区对民事案件的审判进行网络直播的第一次。为何选择这个案件进行网络直播的尝试?
武侯法院副院长古剑告诉记者:武侯区是四川省医疗机构最为集中的区域,各类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占成都市总数的13%以上。武侯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数每年约30件,一直位居四川省基层法院首位。而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们渐渐发现,其实医患之间很多矛盾,都是因为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和不了解,因而产生了误会。这其实是双方沟通不畅造成的,因此,法院一直在思考如何让双方增进了解,消除误会。将医患纠纷进行网上直播审理,正是法院为了正确处理医患矛盾而搭建的平台。可以让更多的群众能够参与到案件中来,自由发表意见,并形成一种讨论的热潮,从而构建医患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审判结果不重要 构建和谐是目标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当场审判。法院认为,郭大爷因患晚期肺癌入住被告肿瘤医院,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方对于患者负有利用其一切医疗手段和医疗条件,尽一切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和保障其健康的义务,但不负有必然治愈患者疾病的结果。在医疗服务合同中,患方支付的医疗费用,除了药品和设备使用费之外,支付给医生的实际上是对医生医疗行为的劳务报酬而不是治愈疾病的报酬。因此,医疗服务合同与一般商务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
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郭生贵的护理级别被定为一级护理,根据四川省卫生厅颁发的关于护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医院不需要24小时派人守候护理,主要还是由其亲属照顾护理。医院已经按照标准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医院的医生、护士服务态度不好,从而使其产生轻生之念,导致郭生贵坠楼死亡。本案中,郭从住院大楼病房的窗户坠落是其自己的选择,而任何人不负有阻止他人选择死亡的义务。法院认为医院已尽到了给患者提供安全的医疗服务场所的合同附随义务,没有违约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对原告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5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一审中,患者方败诉了,但法院为此搭建的医患平台,却令人们似乎看到了医患和谐的未来。( 本报记者 颜琨)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