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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患纠纷可让法院诉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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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7月1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通讯员张晖近一阶段,北京接连发生患者拒绝出院而与医院产生纠纷,但案件判决后又难以执行的事件。记者今天获悉,针对这种情况,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与卫生部门紧密配合,在北京率先推出了巡回法庭进医院的诉前调解工作新模式。今后,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既可请法庭进行调解,也可自行达成协议,调解协议将由法庭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

  据介绍,北京西城区是医院坐落比较集中的地区,全区共有各类医院30多家,与此相应,医患纠纷发生的频率也相当高。据统计,从2004年至2007年上半年的时间内,由法院审结的医疗纠纷民事案件就有近400件,而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不到五分之一,涉及医患纠纷的案件已经成为法院难于处理的主要案件类型之一。近期,因患者拒绝出院而引发的医患矛盾进一步加剧,而此类纠纷往往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后,裁决和执行都存在相当的困难。针对这种情况,西城法院与卫生部门、辖区医院紧密配合,首次推出将巡回法庭与医患纠纷调处相结合的新型工作模式。按照这种新模式,医方与患者可以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请法院巡回法庭或便民法庭对双方的矛盾进行调解,并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裁判文书。或者,当事人双方也可选择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后再申请由巡回法庭出具法律文书予以确认,从而赋予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由此避免因案件处理周期过长而导致的最终执行时问题增多。

  据了解,目前,西城法院已经与该区的卫生部门,以及包括人民医院、北大医院、阜外医院、儿童医院等在内的多家大医院达成一致意见,将逐步在医患纠纷中推行巡回法庭诉前调解的新模式,力争将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解决在病床边。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