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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我市将成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纠纷可找第三方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本报讯 昨天,笔者从市司法部门了解到,我市将由司法部门牵头成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公平公正地介入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负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的协调;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协助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总结医疗纠纷争议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医疗机构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行政调解无效时,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

  今后,医患双方一般医疗纠纷或投诉,由医患双方本着合理、合法、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在出现一般医疗纠纷或投诉经医患间二次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或重大医疗纠纷、死亡医疗纠纷、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的医疗纠纷时,都可以向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提出申请,立案后,调解办公室依法调解双方矛盾,最终签订《调解协议书》。对于医患双方自行和解的、当事一方已经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尚未出具鉴定结论的、当事一方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或非法行医造成纠纷的,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不予以调解。(记者 崔威 通讯员志文 时宝)

 

来源:连云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