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医院提出做鉴定患者家属竟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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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医疗纠纷爆冷――
珠海医疗纠纷爆冷――医院提出做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家属反而拒绝。不久前,珠海黄先生向珠海电台市民热线投诉的一起医疗事故,引起人们对医院的怨愤,记者在随后对医院方面的采访中却了解到此事别有隐情:双方互不信任。医患关系到底怎么啦?
未经签名做了手术
黄先生说,他的父亲在去年11月9日上午8时因胸部疼痛(唯一的一次)前往珠海某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后建议住院,入住内三科。经一天的用药,胸部疼痛症状消除,11月9日以后一直未再有胸部疼痛症状。但医生建议做详细的系列检查,并继续用药。在完成系列检查后,医生强烈建议做一个心脏造影检查,他父亲并未同意。11月11日至15日期间,内三科多位医生极力游说其父做造影检查,并说检查流行、简单,风险极低,只有1%,手术主刀医生为广东省名医,甚至承诺检查费用可帮助患者在社保局报销达70%。11月15日下午约3时30分,院方要求家属签署造影检查同意书。当日下午约4时30分,正式进行造影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医生在没有征得其父亲签名同意的情况下,竟然进行了心脏支架导入手术。术后院方并未作任何风险提示。
11月18日上午,医院要求他父亲出院,但却告知其当天晚上9时要回来打一针。11月19凌晨2时(即出院不到6小时),他父亲突觉头晕,送回该医院时,语言清醒,经急诊医生简单检查后,做了一个胸透,送至内三科后约半小时内即心脏和呼吸骤停,经抢救后心脏恢复,用呼吸机呼吸,之后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期间院方的各种检查均显示植入支架的血管梗塞。但抢救治疗过程中,并未进行任何心脏治疗和脑部检查。11月22日凌晨,医院宣布黄老先生死亡。
院方强调医者义务
黄先生指责医院找了个“跑场”医生为其父主刀,却拒绝医院提出通过尸解确定死因的要求。令人更加意外的是,黄家也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反而是院方向卫生局提出申请,委托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
为什么是医院积极主张医疗事故鉴定?医院很爽快地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
院长刘军首先指出,黄老先生是他们医院的职工家属。“他入院时症状虽然很轻,但检查结果却很严重,我们认为他有心肌缺血的可能,这可能会导致猝死。我们必须确定是那根血管梗阻,有多严重。目前,造影是最精确的检查,如果我们不做这项检查,就是我们没尽医者的义务,患者是不是一样会怪我们检查不尽心?主刀医生是留美专家,在广东行内甚有名望”。
刘军说,造影检查时发现,黄老先生的一根血管窄了85%。院方说,临床路径有规定,血管收窄一半已算严重,收窄75%必须放支架。医生立即征求黄老先生家属的意见,而家属讨论了20分钟都拿不定主意。因只是局部麻醉,黄老先生很清醒,而且可以看到自己的造影图像,他自己口头拍板:放支架。黄老先生住院期间,每天注射抗凝剂,以防血液浓度过高。出院那天是最后一针,所以建议他当晚回院注射。“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治疗,如果我们不放支架就违反了医疗常规,出了问题家属就不怪吗”?
对于黄老先生的意外,院方说,由于家属拒绝尸解,所以不能确定,但极有可能是亚急性血栓并发症。
医患双方互不信任
医院承认,他们在管理上有瑕疵。比如,由于医生的疏忽,在造影检查同意书上关于是否同意放支架一栏上没有打“勾”。在特殊检查病人自费部分的告知报告书上没有让病人签字确认,只是口头告知。医生认为是同事家属,不想麻烦让患者回院补签,就自己代签了。
刘军说,事后院方多次开分析会,反思管理上的疏漏,“但是,这些并不是导致患者死亡的原因。我们的治疗过程没有问题,支架也没有放错。在国外,这的确是术后即可出院的小手术。我们按规定是住院3-7天,在第4天出院并没什么不妥。在没有做医学鉴定或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家属要求46万元的赔偿没有依据”。
从这桩医患纠纷中我们可以窥视眼下紧张的医患关系,双方的互不信任。患者说,信息不对称。对医者高度戒备;医者说,患者对医生不信任导致行医难,检查多了、药开多了说是开大处方,反之出了问题又说医生不负责任。一位医生说:“这是信任危机。现在就是几百万分之一的意外可能性也要患者或家属签执行同意书,恐怕以后静脉注射、肌肉注射也要患者签名。”
行内普遍认为,医患关系长久处于紧张状态,最终受到损害的是患者,同时也阻碍了医学技术在临床的发展。因为医生为了保护自己不愿意冒险,采取最保守的医疗方案。而有时候,带点风险的新技术可能可以挽救一条生命。这让人不得不反思,我们的医患关系为什么如此糟糕? (本报记者 林丹)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