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一院首创安全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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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同一疾病计划外二次住院或二次手术;入院七日内仍诊断不清……记者昨天从嘉兴市第一医院获悉,从本月起,诸如上述共31种涉及多方面医疗安全的情况,都将必须上报医院医务科或护理部。这是市第一医院目前已经制定并开始实施的安全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度,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尚属首创。
据记者了解,安全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以下六种将发生或已发生的事件为“安全医疗警讯事件”:可能引起患者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事件;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无形损失的事件。
该制度主要列举了五大方面因素导致的安全医疗警讯事件,具体为:由于诊断、治疗因素引起的;由于医务人员操作不当、过失引起的;由于药物、器械因素引起的;由于患者身份、病情因素及家属原因导致的;不可预测的医疗意外。
市一院对安全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度制订了严格的执行流程及完善的奖惩办法,要求当事部门在发现安全医疗警讯事件后,24小时内通过内网及时汇报医务科。市第一医院医院安全办公室主任郁波称:“这主要是针对医疗隐患的及时上报,而我们实施这一制度也是为了让病人医疗安全及早得到保证!”对可能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上报,医院有关部门就可以提前干预,这往往比事后处理来得更有效,也必然会大量减少医疗纠纷的产生。
来源:南湖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