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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法院试行医疗纠纷诉前调解 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记者下午从黄浦区法院获悉,自7月起,该院开始试行医疗纠纷案件诉前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从而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经法院审查,对于可纳入诉前调解的纠纷,将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若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法院将纠纷移交人民调解窗口进行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人民调解组织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的,由法院立案受理后出具民事调解书。
  若当事人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对医疗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争议的,可向法院申请委托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人民调解窗口调解不成的,法院予以及时立案受理。诉前调解阶段所作医疗事故鉴定将作为诉讼时的证据。

来源:解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