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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手术后患者眼球外露 医生反告患者

发布时间:2007-08-13 02:56:00

三次手术后患者眼球外露医生反告患者

  左眼手术失败后,老人苦不堪言 实习记者 董国梁 摄

  一次简单的反倒睫手术,却因医生的失误导致患者左上眼睑破损,眼球外露。随后双方达成协议,医生一次性支付患者1.5万元,双方不再发生纠纷。可患者补做5次手术后,眼睛还是不能痊愈。患者儿子一怒将人抬到医院讨说法,谁知却接到法院传票――主治医生将他告上法庭。

   手术失败医生患者三签协议

  昨日,在蓝田县焦岱医院,78岁的患者胡老太坐在院长办公室,她的左眼通红,眼睑外翻,不时流出眼泪,“眼睛扎疼扎疼的,闭不上”。

  据胡老太的儿子张养军介绍,2005年4月左右,母亲在焦岱医院做了左眼内反倒睫手术,主治医生是医院医生刘宁,术后母亲仍觉得眼睛疼痛不止,一直输液治疗。

  2006年7月,患者家属和医院院长、主治医生达成书面协议,“决定二次手术,费用由医生刘宁承担,并保证手术不得失败”。可二次手术还是失败了,胡老太的左眼睑缺损1/3,无法闭合。

  2006年12月,胡老太被转到了西京医院,入院前患者家属和医院院长、医生又签了第二次协议,双方约定“患者在西京医院住院期间费用一律由医生刘宁承担”,医生刘宁按照约定支付了胡老太入院期间的所有费用5000元。出院后,双方签了第三份协议,“医生刘宁一次性支付患者1.5万元解决此事,双方不再正面接触”。

   协议之后三次手术仍未成功

  张养军说,2006年12月30日,母亲在西京医院的眼睑缝合手术顺利,谁料过了个把月,母亲的眼睛又不断发炎导致结膜溃疡,今年5月,胡老太又在蓝田县中医医院再次手术,术后医院表示“没办法,转往西安上级医院”。此后,胡老太去了四医大唐都医院、市第一医院等,又做了两次手术。“自从焦岱医院手术失败,我母亲先后去过8家医院,做了4次手术,都失败了。”张养军说,母亲的眼睑缺损、闭合不全导致眼球外露,容易感染,搞不好要摘除眼球。

  律师观点患者有权撤销原协议

  8月1日下午,张养军把母亲抬到了焦岱医院的院长办公室讨说法,紧接着就收到法院的传票。首次手术医生刘宁把他告了!在这份起诉状上,刘宁的诉讼请求是,“依法确认同被告所达成的协议有效,并依此执行”。

  焦岱医院院长崔炳堂表示,医生在入职时都和医院签有合同,对医疗纠纷明确责任,由医生来承担。胡老太手术失败的确和医生操作失误有关,此次诉讼是医生个人所为,“当时协议已经明确一次性解决,但患者没完没了,让医生压力很大”。

  陕西御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兴武表示,协议本身剥夺了患者的知情权,因为患者对医疗知识了解有限,那份协议原来建立在患者当初的病情基础上,但现在患者病情出现了新变化,患者有权要求撤销原协议或者续签新协议。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