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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将实行29项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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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面向社会患者和内部职工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强 实习生 魏晰铭)“病人选医生、费用每日清单、病历可复印……”今年9月底前,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29项院务公开工作将在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落实。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卫生系统院务公开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对外公开落实细节

  根据市卫生局制定的《进一步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的工作方案》。即将在全市医院推行的院务公开包括,向社会及患者公开和向内部职工公开两大方面。其中向患者及社会公开的主要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师、护士安排;“病人选医生”制度要求的公开主要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特长等;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院内物价管理职能科室、查询电话和费用查询办法;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提供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为门诊病人提供费用清单;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复制服务,公开病历查询、复印的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夕阳红就医卡》等各项惠民政策,惠民门诊和病房设置情况、优惠条件和办理程序。单病种最高限价政策以及其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医疗纠纷接待处理程序、接待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行风建设承诺、受理医疗服务投诉科室、投诉咨询电话号码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和受赠受助财物的使用、管理情况等。

  对内公开重在大事

  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情况;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等主要情况;采购和招投标情况;岗位设置、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和程序;职称评定和聘用程序、条件、结果;科研立项、成果评定情况;薪酬体系情况;重点监控药品使用,单品种用药“双排序、双公示、双监控”情况;医疗工作重要情况;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投诉信箱和投诉电话;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一年之内全面推开

  市卫生局副局长李淑琴表示,医院院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应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2008年9月底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二级以上医院应制订医院院务公开目录,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条件制订出院务公开的规划和安排,报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按照院务公开的实施目标及时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对外公开医院院务的内容如发生变化应当及时更新。

 

来源:石家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