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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级以上医院投保“医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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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卫报报道】医患纠纷一直是医院最头疼的问题,而“医疗责任险”则被业界看成化解医疗纠纷最有效的途径之一。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到2008年底,江苏将完成85%二级以及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的投保。同时成立类似“陪审团”的中间调解组织,保险公司只承担赔偿工作。目前,南京“医疗责任险”的投保方案已经制定完毕,开始进入审批阶段。

亮点:南京将成立医患调解组织

发生了医患纠纷,患者通常的做法就是马上去找医院谈判。而今后,将有一个完全中立的权威调解组织,“包干”处理医患纠纷,医院该负什么责任,患者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都由这个“第三方”协调决定。江苏省卫生厅的黄祖瑚副厅长昨天透露,南京已有区县正在准备试点这种新的医患调解机制。

推行“医疗责任险”一直被业界认为是化解医疗纠纷最有效的途径之一,2002年开始南京多家医院先后按要求“试水”。不过,“责任险”并没有降低医院的“风险”,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还是选择直接找医院,而不是作为“第三方”的保险公司。

对此,黄副厅长昨天告诉记者,“医患纠纷的调处以往大部分还是在医患之间进行,往往会出现各执一词的情况。而增加医疗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这个第三方可能还有自身利益的一个因素,老百姓也不是非常认可。现在,只有出现一个真正权威公正的第三方机构,由它来当裁判,然后保险公司按照“裁决”结果执行,医患双方才都能服气。而这正是新调解机制的最大亮点。”

作用:第三方等同于陪审团

为了找到一个更加公正公平的独立的第三方,经过多个部门协商,最终决定由司法行政部门来领导、来倡导建立。各个区县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中有各种专家参与,有懂医疗工作的专家,有懂法律的专家,也有民事调解方面的专家。

黄副厅长表示,这个机构介于医院、保险公司和患者之间,除了医疗、保险专业人员,还有公安、司法等相关的专家参与,运行费用从保险费率中出,发生医患纠纷后任何一方只要提出要求,都要立即派人调查处理。也就是说,今后患者遇到纠纷直接找这个调解组织,由它负责跟医院调查、协商,跟保险公司理赔等。而如果双方不能和解,要走诉讼的途径的时候,法院也要支持和采信调解结果。

目前,这种调解医患纠纷的新方式在苏州、无锡等地已经取得了不错的进展,南京鼓楼区、秦淮区以及溧水县,也刚刚被确定为试点区县。不过具体的方案,包括保险公司的名单还在商榷之中。

保费:绝对不会让病人埋单

如果实施了医疗责任险,对于患者而言,更多的疑虑在于,医生或者医院多支出的保险费,会不会最终转嫁到患者头上。

对于这个疑问,江苏省卫生厅医政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绝对不会由患者埋单,江苏正在制定相关的监管办法。据了解,根据新的医疗责任险明文规定,医院承担的那部分保险费,要纳入医疗机构成本,从业务收入中列支,但不能因为参加医疗责任险而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患者负担。为了避免由此而给患者增加负担的可能性,江苏和南京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在制定相对完善的监管办法,推广医疗责任险的时候规定也同时亮相。

另外,江苏新的医疗责任险保险费将由医院和医生各拿一部分。不同的科室、不同资质的医生缴费比例可能也有所区别,具体的界定措施也还在制定之中。

承保单位:1至3家产险公司共同承保

江苏省保监局相关人士昨天表示,目前江苏共有22家产险公司向保监局备案,根据各公司经营主业和承保意向,18家产险公司符合“医疗责任险”的承保要求。各市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将择优录取,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1―3家保险公司承保本市的医疗责任险。消息人士透露,人保、平安、太平洋等老牌产险公司极有可能成为南京医疗机构的承保单位。

此外,医疗责任险也极有可能以“共保”的方式承包该项目,例如,人保占4成,平安、太平洋分配剩余部分。东方卫报记者 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