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调解5小时化解3年半医患纠纷积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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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晚报讯(记者 白杨 通讯员 贺伏元 刘兆云)一桩长达3年半的医患纠纷,闹到了医院起诉,患者反诉的程度。在法院的联动调解下,当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9月10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向医患双方下达了准予撤诉裁定书,为这起医患纠纷划上了圆满句号。
2004年3月25日,湘潭县梁某不慎摔伤右腿,造成右侧股骨粗隆间骨折,住院后,湘潭县中医院为其实施了复位固定术,4月27日,梁某出院回家休养。6月20日,梁某因感觉手术处疼痛再次入住县中医院,经医生诊断为钢板断离。半个月后,医生为其实施了第二次手术。从这时开始,梁某及其家属认为是医院过错造成的医疗事故,便拒绝交纳医疗费,并拒绝腾房出院。虽经市医学会鉴定,第一次手术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梁某仍不能接受。于是,这起医患纠纷一拖就是两年半。
2006年9月,湘潭县中医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梁某腾出病房,并支付所欠医疗费用88106元。法院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梁某也于11月份提出了反诉,要求驳回医院的诉讼请求,判令医院赔偿医疗费、残补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23万元。
经过较长时间的调查取证,并反复了解当事双方的意见后,今年9月1日,办案法官邀请县政法委、县卫生局的有关领导,召集医患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召开调解会。从上午9点至下午2点,5个小时的调解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县中医院自愿一次性补偿梁某人民币3万元,并免去了梁某第二次住院期间的全部治疗费用;梁某则自愿在9月3日前搬出医院。同时,双方均自愿撤诉。(白杨 贺伏元 刘兆云)
来源:湘潭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