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厅要求厅直医疗卫生单位办事“八个公开”_中国医患纠纷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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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厅要求厅直医疗卫生单位办事“八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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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闻网讯 医疗服务收费或价格是否透明,与患者、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决策是否公开……这些是促进医患关系良性发展的重要环节,省卫生厅要求厅直医疗卫生单位从8个方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这是记者10月10日了解到的情况。

  据了解,公开的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职能、服务内容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医疗服务收费或价格的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办法;对医务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便民服务及监督部门电话;与患者、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涉及患者、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来源:青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