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部分医院将“医闹”纳入预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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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少威)前日,东莞市卫生局派出8个检查小组,对全市医院进行医院内部管理检查。记者获悉,检查重点之一是全市各医院是否设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和制订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记者了解到,部分医院已有此类应急预案,并已实施多年。由于社会上医患纠纷频发,对“医闹”事件的处理也被纳入了部分医院的预案范围。有医院称,“医闹”事件应受到主管部门的更多关注。
要求:
一家医院一个应急预案
记者从多家医院获悉,预案针对的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暴发和流行,出现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病菌样本、毒剂等危险物品丢失,发生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等。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医院都会及时向卫生局报告。东华医院办公室高级主任张中银告诉记者,自2003年“非典”暴发后,该院已建立了一套内部应急预案。“如果发生两类紧急事件,我们就会启动预案。一是较大规模中毒事故,或者发现涉及人数较多的传染病,如流感等;二是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爆炸、群体斗殴等社会事件”。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家医院的应急预案内容大致相同,只是在人员调配上略有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医闹”现象也被许多医院认定为“突发性事件”,纳入了应急预案,在寮步镇一家医院的书面预案里就写明了对“医闹”事件的处理方法。
医院:
希望“医闹”得到有关部门关注
东华医院办公室高级主任张中银说,医疗纠纷发生后,很难走上正常的解决途径。“我们为此设立了专门的接待室,引导病人和家属通过三个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一是和医院协商;二是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三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在实际操作中,九成左右的纠纷当事人均不愿意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方式。他表示,要合理处理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急需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积极干预。“否则医院受损仅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对其他病人造成不利影响,甚至会延误治疗。”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