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医闹”也纳入突发事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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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文聪报道:轻则私设灵堂、围堵大门,重则打砸医院、伤害医护人员,这些都是“医闹”们的常用手段。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该局正在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检查,其中一项重要的检查内容便是,要求各医院务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针对“医闹”、重大食物中毒等事件做到防范于未然。
突发事件定义包含“医闹”
据了解,卫生部门所说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事件发生后,医院的反应速度、救治水平和协作能力可直接影响到事件中伤病者的生命健康。但随着“医闹”的出现,“突发事件”的定义也随之发生变化。
东莞一家医院办公室一负责人介绍:“我们医院的医疗纠纷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家属们为了达到赔偿的目的,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前往医院闹事,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他们发现闹事的人中有的不仅不伤心,相反只是一味地向院方索要经济赔偿,甚至在交流时还满脸笑容。“可见他们应该是‘职业医闹’,想挑起医患双方的矛盾,从中获利。这样一来,不仅对患者是一种伤害,对医院本身也是一种伤害,除了医院的社会声誉受到损害,一时间难以恢复外,经济上也经常蒙受巨大损失,而且社会舆论也往往不利于医院一方。”
据记者了解,市卫生局在去年1-10月所受理的306宗医疗投诉和纠纷案中,采用合法途径解决的不超过10%,多数患者在与医院产生医疗纠纷后,都是选择在医院以“医闹”的方式,向医院索要赔偿。甚至在前年十月份,东莞的某家医院内还出现了患者家属纠集几十人损坏医疗设备及药品、殴打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
应急预案也针对“医闹”
同济东莞医院办公室主任陈昭表示,对于“医闹”行为,医院应该防范于未然,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免事情发生后,医院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据了解,市卫生局现已派出了八个检查小组,对市的各级医院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其中有一项内容就要求各家医院都必须设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保证发生“医闹”、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事件时,能得到科学的处理。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家医院的应急预案内容大致相同,只是在人员调配上略有不同。
应急预案规定,各医院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的情况分别为,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放射源、毒麻药、剧毒试剂等丢失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重大成批伤员的;发生火灾的;院内发生严重闹事严重影响医院生活或工作秩序的事件。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