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成医疗纠纷先“闹”后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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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严艳通讯员苏育敏) 昨天,记者从广东省妇幼卫生系统和谐医患关系论坛上获悉,目前90%以上的医疗纠纷,患方都是先自己“闹”医院,之后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昨天,来自广东48家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齐聚广州,就如何创造和谐医患关系展开论坛。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党委副书记莫乔锋指出,目前“医闹”问题成为医患关系处理中的一个难点。“现在一旦出现医疗纠纷,不管医院是否有责任,患者开口就是要几十万元赔偿,不给就跳楼,或者威胁要烧医院、打医生!”
不过,反思“医闹”现象,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张小庄院长认为,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是关键,“医院首先要落实投诉接待,同时尽快进行核实调查,就调查结果进行整改。”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许罗丹教授认为,当前的医疗服务规则是“必须保密”,从而造成不信任,抵制任何形式的信息披露;而今后新的医疗规则是必须透明,通过信息披露,甚至披露系统问题,建立信任。医疗服务质量是当前医患关系面临的挑战,医院应当用薪酬机制奖励医务质量的提高。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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