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东方医院一起特殊的医疗纠纷
发布时间:2007-11-30 02:38:00
患者动手术时,手术室旁边的房间里却不时传出狗叫声;患者去世后,医院与其大儿子私下签订了协议,结果被患者的其他子女告上了法院。这是发生在义乌东方医院的一起特殊的医疗纠纷,里面暴露出的问题值得人们深思。
家属怀疑手术出现意外
时间追溯到9月15日。义乌市上溪镇下宅村77岁的余苏兰,由于胆囊结石急性发作被家人送往吴店卫生院治疗,但输液后疼痛症状未见明显好转。吴店卫生院的一名医生建议转到义乌东方医院治疗。
东方医院是一所民营医院,成立于3年前。由于有吴店卫生院医生的建议,当天下午3时半左右,家人就将余苏兰送到了东方医院。医生对其进行了初步检查,大致确定病情后,于当天下午6时半左右对患者进行手术治疗,手术由医院的一名外科医生主刀。余苏兰的两个儿子及孙子、女婿和女婿的一个朋友一直守候在手术室外。
金明旺是余苏兰的二儿子。他告诉记者,手术前,家属大致了解过这种手术,属于小到中等的手术水平,在正常情况下手术只需要两个小时左右。但是,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东方医院的手术一做就是6个多小时。当三四个小时过去,还未见患者可以出手术室的动静时,患者家属逐渐对手术紧张起来。后来,他们发现有医生不断地进出手术室,手中还拿着样品去检测。
晚上11时左右,医院又叫来了在家的医院外科主任和内科主任,并都进入了手术室,而此时距患者进入手术室已有4个多小时了。看到这样的情况,患者家属更加担心了,同时也怀疑手术过程中是不是出现了什么问题。不过,当他们询问手术期间走出手术室的医务人员里面患者的情况时,总是被告知,“手术一切都很正常。患者现在只是在手术室进行术后观察,待病情稳定后就可以出来了”。
如果手术等一切都很正常,为什么原本只需两个小时左右的手术,4个多小时过去了还未见好呢?为什么一切正常的手术,到头来医院还要叫在家休息的外科主任和内科主任半夜赶过来参与手术呢?此时,患者家属开始意识到院方可能有意在隐瞒一些事实,开始注意起医院的举动。
经过近7个小时的漫长等待后,余苏兰于9月16日凌晨1时半左右被推出了手术室,但仍处于神志不清、呼吸困难,病情极不稳定的状态。
转院未能挽回患者生命
余苏兰的女儿说,看到母亲出来后的情况,大家不敢想象在手术室里的近7个小时,老人是如何过来的。
金明旺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余苏兰刚出手术室,病情还极不稳定,家属正处于焦急不安的情绪中,医院却不断催促家属签署病危通知书。后来,他们觉得院方很有可能要推卸责任,就拒绝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并对当时余苏兰刚出手术室的情况及院方催促家属签字的过程,用手机进行了视频录像。
手术后的几天里,余苏兰一直说腹胀、腹部疼痛难忍、呼吸困难等。主治医生给她使用了曲马多等止痛镇静,同时对患者进行灌肠、导尿等措施。在术后3天,因腹胀将引流管拔去,患者腹部膨胀,长期吸氧并卧床休息。不过医院一直否认是手术中出现了问题并导致患者现在的状况,还不断安慰家属说患者可以治愈。
患者疼痛腹胀的状况持续了12天之久,一直未见好转,于是院方不得不主动请了义乌市中心医院的医生进行会诊,并主动告知患者家属要将患者转至中心医院进一步治疗,而此时患者的病情已进一步严重。在出院小结上,院方将诊断写上了“腹腔残余感染”。
9月27日,在进入义乌市中心医院后,余苏兰被进一步确诊为腹腔残余感染,并出现了急性胰腺炎,其钙含量已超过可治标准。经义乌中心医院检查后发现,患者全身都已受病菌感染,病情已难治愈,基本无法好转。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10月4日患者去世。“母亲其实就是活活痛死的啊!”这更让余苏兰的家人和亲戚悲痛不已。
手术室隔壁房间有一只狗
金明旺说,东方医院从手术结束到患者去世,医生一直没给他们家属一个明确的说法,只是说在手术中因患者血压忽然升高,所以在手术室内观察并降血压以稳定病情,而手术过程及麻醉过程和其他一切都很顺利,患者的手术也只用了两个小时,余下的5个小时都在降血压。
余苏兰去世后,家属将许多细节回忆起来。当时,手术室隔壁一个房间里关着的一只狗成了家属关注的问题。有家属认为,极有可能是狗的原因,才导致余苏兰感染的。“手术室隔壁房间里有一只狗比较吵,是一只白毛宠物狗。当时我们也没有在意。后来,有一个医生偷偷告诉我们,以前这狗是关在手术室外的,你们可以向医院反映,可能会减免一点医药费。”“那时候,母亲还没有去世,我们还以为能治好。后来,我们去看时,关狗的房间里狗粪比较多,显然狗关在那里的时间比较久了。”
11月20日,记者前往东方医院了解情况,负责处理此事的医务科杨主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杨主任说,狗与患者感染的事情只是家属的猜测,医院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关系。医院的失误在于没有诊断出患者同时患有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不过治疗的时候有些药其实也用上去了。死者的感染属于本身疾病造成的,跟狗没有什么关系。
在金明旺反映狗的问题时,杨主任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说是因为在叫医生回来的时候,那医生正在遛狗,临时赶回来时来不及先把狗带回家,才暂时把狗关在那个房间的。杨主任还画了一幅关狗的房间与手术室位置的示意图。
在现场,记者看到,手术室位于顶楼,与关狗的房间中间隔着一个房间。从门口看进去,关狗的房间已经被清理干净。手术室推门进去后,经过几米半限制区、限制区,里面还有一道门。“我们敢写关于狗的情况说明,就说明这事(指患者感染)与狗没有关系的。这也是处理问题的常规方法。”杨主任说。
患者是吴店卫生院的一个医生介绍过来的。不过杨主任表示,那医生没有介绍费可拿,之所以介绍过来是因为东方医院的外科主任是嘉兴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大外科主任,现在才50多岁,正处于事业的高峰期,也是东方医院的业务副院长。
记者查看了手术记录,手术开始是晚上6时半,结束是晚上9时左右,出手术室送病房是第二天凌晨1时多。医生手术前诊断是急性胆囊炎、胆囊结石、胆管炎,术中诊断和手术后诊断如手术前诊断一致。情况如杨主任介绍的一样,“医院的失误在于没有诊断出患者同时患有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因为无论在手术前,还是手术后,病历上都没有提及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而在转院至义乌市中心医院后,患者被进一步确诊为腹腔残余感染,查出了急性胰腺炎。
患者长子曾与医院签订协议
杨主任说:“我们承认手术是有错误,不过没有做过医疗鉴定。我们当时与余苏兰的长子金明兴协商解决了。如果他们要反悔的话,我们不可能推翻与金明兴的协议。因为事情已经解决了,并且签有协议,主管部门也不允许我们重新再协商。唯一的方法是先推翻金明兴的协议。”
原来,患者去世后,余苏兰的大儿子金明兴与医院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余苏兰,女,77岁,义乌市上溪镇下宅村人。因急性胆囊炎、胆囊结石、高血压病、冠心病于2007年9月15日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于2007年9月15日晚6时30分,行胆囊切除手术+腹腔引流术+术中胆道造影术手术治疗,因手术治疗效果不满意,而产生医疗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东方医院补偿乙方余苏兰人民币贰万伍千元整。
2.本协议为最终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并履行完毕后,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权利。双方均承诺: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途径(包括诉讼)、任何方式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
据杨主任说,当时,金明兴是和一个女的一起过来,说他已经劝阻过弟弟、妹妹了,让他们不要与医院闹,而且治疗费都是他出的,并带来了东方医院的原始票据和中心医院的收据等,包括金明旺付钱的票据都在他的手上,而且医院也不清楚余苏兰到底有几个子女,于是就与金明兴签了这个协议。“与金明兴的协议是我起草并经过医院董事长同意的,协议上的2.5万元包括医疗纠纷补偿、丧葬费等全部计算在内。”
杨主任拿出了有金明旺签名的发票、收款收据,如复印病历55元,义乌市中心医院的住院发票等。“我们当时听金明兴说得合情合理,他说家里开过会,如何处理丧葬费、医疗费等都谈过了,我们也就相信他了,并与他签订了这份协议。因为民事纠纷一般以协商解决为主,出现如今这种问题(指金明兴签订协议前并没有与其他亲人协商过)我们真的没有想到。”
对此,金明兴表示,这是他自己与东方医院的事情,没有必要和兄弟姐妹商量,而且他从医院拿的只是应该属于他的那部分钱。
但金明旺等其他家属认为,医疗赔偿应由患者家属集体商议后才可同院方签署协议,或由患者家属成员商议后,签订集体意见,然后委托代表同院方商议。而该协议并未征得家属成员的同意,也没有委托书,不能代表大家的意见,医院如此做并不能逃避责任。
在向医院要求重新解决未果以后,金明旺决定打官司。
11月24日,记者从金明旺处得知,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本报记者 张海滨 文/摄)
来源: 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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