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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折儿家属闹病房 20余患儿被迫转院

发布时间:2007-12-05 06:57:00

  事发横岗人民医院,双方尚未达成和解

  本报讯 昨天孩子还在横岗人民医院儿科病房住院,今日却被转到了龙岗中心医院。前日,记者接到一则报料,称横岗人民医院儿科病房住院的20多名患儿一夜之间全部被转移。记者迅速赶往横岗人民医院,据了解,此次事件源于一起医疗纠纷,一名早产儿在医院内夭折,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延误救治时机的过失,双方就此展开拉锯战。

  现场

  儿科病房空空荡荡

  12月3日晚上9时30分,横岗人民医院儿科病房门窗紧闭,走廊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值班室也没有医生和护士。记者在儿科病房值班室看到,住院日志板上的日期还停留在12月2日,显示共有29个孩子在这里就医。

  对于这20多名孩子的去向,该院负责人告诉记者,这20多名患儿病情较轻者转门诊输液室进行治疗,病情较重者建议家属转院,并将6名病情比较重的患者分批转院到龙岗中心医院和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其余儿科住院病人在输液室治疗结束后回家休息。

  据医院负责人介绍,医院这样的举动确实是出于无奈:由于12月2日,一名早产儿在医院夭折,家属一度情绪失控,不仅公然围堵和阻拦医务人员正常诊疗活动,而且对医生和护士进行谩骂、恐吓、威胁,限制医务人员的活动自由,导致该院儿科诊疗工作瘫痪。为了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医院方才出此下策。

  缘由

  早产儿夭折引发矛盾

  医院转移患者,这起医疗纠纷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记者前晚21时多赶至医院时,在儿科楼房里,几名自称是“亲戚和朋友”的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孩子去世的病房看着呼吸机,而孩子父母正在会议室中和医院谈判,另外还有一些人在医院大厅里等待消息。儿科病房留守者自称是孩子的姑姑和外婆,对大多数问题避而不答;而和院方谈判的家属直到记者凌晨离去时仍未见到。而在一楼大厅内,无人愿意出来讲述,甚至有人摇头表示并不知情,只是过来帮忙壮大声势。

  直到12月4日16时多,死者的伯伯林先生主动电话联系了记者。他告诉记者,孩子的父亲林生是开大货车的,福建平潭人,此前育有一女,此为第二胎。

  记者从双方了解到,11月29日,孩子在横岗人民医院出生,由于只怀胎7月,出生时仅2.8斤,孩子一出生就只能用呼吸机维持生命。孩子去世的呼吸机上至今还留着孩子的病历,诊断为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以及呼吸窘迫综合征。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孩子出生后面色发绀,呼吸急促,被立即送儿科抢救,给予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及药物治疗等抢救措施,经过3天治疗,在呼吸机辅助通气状态下,患儿病情稍稳定。

  然而,从12月2日中午12时多开始,患儿的病情突然开始恶化,虽然经过医务人员的抢救,但患儿最终仍在15时20分停止了心跳。几个小时前还在动的孩子,几个小时后却冷冰冰地躺在那里,家属在气愤的同时,和医院就赔偿等问题的协商拉锯战就此展开。

  处理

  双方至今未能达成协议

  据介绍,12月2日20时,龙岗区医学会的两名专家到达医院,其会诊结果认为:“该患儿诊断早产儿、极低出生体重儿、呼吸窘迫综合征、肺出血。横岗人民医院在对该患儿的诊疗过程中,无违反诊疗规范和常规,患儿死亡属于病情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原因须进行尸体解剖作出病理诊断。”

  医院负责人表示,该院主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首先进行病历复印,将尸体送往殡仪馆冷冻保存,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尸体解剖,然后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家属不同意走法律途径,也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死者的叔叔林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想尽快解决问题,“走法律途径至少要半年。孩子已经走了,我们也不想将心还长期放在孩子身上,整天不安心。”

  在孩子死亡之后不久,家属和院方就开始进行谈判。医院表示,12月3日凌晨3时,院方曾一度与家属代表达成基本一致,由该院一次性向家属支付各项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0万元。但是,在一个细节问题上――家属殴打当班护士并致使其受伤,双方又陷入了僵持。

  据院方称,孩子死亡之后,气愤至极的父亲林生和孩子的姑丈将手机砸向值班护士,造成其颅内出血。对此,院方坚持要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而家属方无法接受这点,要求医院承诺放弃此项权利。

  截至记者发稿前,双方的谈判仍然没有任何进展。而从3日上午开始,患者的亲戚、老乡几十人就一直都留在医院。

  ■新生儿简历

  性别:男

  姓名:林妹妹之子

  (来源于医院病历)

  籍贯:福建平潭

  入院时间:11月29日

  死亡时间:12月2日

  ■死亡过程

  □家属说法

  12时多

  血氧机发出警报,值班护士为孩子吸痰,然后装上呼吸机,呼吸机旋即报警,值班护士叫值班医生。

  10分钟后

  值班医生赶到,护士用人工呼吸器进行抢救,值班医生压胸部进行急救。

  15时20分

  孩子停止心跳,主治医师仍未到诊。

  □院方说法

  12时58分

  患儿出现呼吸急促,口唇发绀,予吸痰后口唇发绀情况未改善,给予呼吸囊正压通气及药物治疗,抢救过程中从患儿气管内吸出血液。

  15时10分

  经心肺复苏抢救未成功,孩子死亡。

  焦点

  ■争议1

  孩子到底是怎么死的?

  院方:由于患者是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并患有呼吸窘迫综合征,医院并无违反诊疗规范和常规的做法。

  家属:孩子在呼吸机开始报警后贻误了太多抢救时机,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孩子的死因,孩子的姑丈(林生的妹夫)从头到尾目睹了事件的整个过程。昨晚,在电话中他告诉记者,12月2日中午12点多,血氧机突然发出报警,孩子血液中的氧气浓度急剧下降,值班护士马上为孩子吸痰,然后装上呼吸机,但呼吸机旋即报警。随后,护士马上去搬来另一个氧气瓶,用人工呼吸器进行抢救,值班医生到来后也马上压胸部进行急救。

  孩子的姑丈告诉记者,“当时只有一个护士值班,呼吸机响了之后他去叫值班医生,但是过了十多分钟医生才来,而呼吸机只有他们主治医师会使用,虽然打了很多次电话,但一直到孩子死去主治医师都没有到。”据此,家属认为医院存在抢救不及时、延误救治时机的过失。

  对此,院方表示,“中午12时58分左右,患儿出现呼吸急促,口唇发绀,予吸痰后口唇发绀情况未改善,给予呼吸囊正压通气及药物治疗,抢救过程中从患儿气管内吸出血液。经心肺复苏抢救未成功,于15时10分死亡。”

  ■争议2

  家属殴打医务人员?

  院方:家属围堵医院,殴打、谩骂儿科工作人员,并致使一名医务人员颅内出血,伤势严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家属:患者姑丈表示,确实有打人举动,但对护士是否流血无法确定。值班护士和孩子死亡脱不了干系,家属举动只是一时气愤,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据医院介绍,家属在孩子死后情绪失控,两个人追着值班护士打,致使其颅内出血,目前仍在医院就医。医院在答应赔偿10万元的同时,保留追究打人者法律责任的权利。对此,家属并未否定:“当时,林生气晕了,拿着诺基亚的手机就砸了过去,但是流没流血我就不知道了。后来,医院说如果鉴定是轻伤是要坐牢的,所以,我们不肯签协议。”

  但对于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这一条,家属林先生表示:“孩子死了,当班护士责任很大,我们孩子死了,打她一下不行吗?他们还要追究我弟弟的责任?我们的要求是首先当班护士赔礼道歉,经济赔偿方面也要按照国家标准给,15万元左右吧。”

  ■争议3

  通过何种方式解决?

  院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尸体进行解剖作出病理诊断,根据解剖结果认定的医院责任进行赔偿。

  家属:私下协商解决,尽快解决争端。两大要求:第一,当班护士等医务人员赔礼道歉。第二,经济赔偿,15万元。

  记者手记

  生命是珍贵的 法律也是珍贵的

  一个早产儿夭折,其代价却是要整个医院儿科病房的患儿都转院,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被打乱,其他患者的宁静被干扰。对一个家庭而言,一个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是难以接受的,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秩序被扰乱同样也是不能接受的。顾盼之间,得失已现。

  国家对于医疗纠纷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也存在各种鉴定医疗纠纷责任的机构,虽然不排除在现实中存在一些不规范和不易操作之处,但是总体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的道路是畅通的。生命是珍贵的,所以对于医疗纠纷谁都不能置若罔闻;但法律秩序也是珍贵的,因为它惠及全社会。面对医疗纠纷,请记得亲人的痛是痛,他人的痛亦是痛,请用合理、合法、有序的手段维护家人和自己的利益!(专题撰文 黄超 唐毅)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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