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闹事件频发 医务人员有压力_中国医患纠纷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首页 > > 正文

昆明:医闹事件频发 医务人员有压力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民生关注》栏目报道:那么,怎样介定医闹,医闹有哪些不良后果呢?接着来看记者的调查。

  昆明市卫生局医政处杨云鸿处长对如何介定医闹进行了解释。


     昆明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杨云鸿:“对于一些以协商为由的医疗纠纷,我们医疗机构的患方,也就是医疗机构服务的对象相对人所采取的一些过激的行为,把它称之为医闹。”


     目前,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有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解决、申请医疗鉴定和提起诉讼。由于协商解决的方式操作简单,耗时较短,大多数人都愿意选择这种方式。但这也使部分人群有了借机闹事的可能。


     昆明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杨云鸿:“他们以协商处理医疗纠纷为由,通过各种不正常的手段,向医疗机构,向医务人员,向管理者施加压力。强迫医疗机构协商来达到一个他们获取一个高额经济利益的目的。”


     在医闹事件中,现在还出现了职业医闹人群。由于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并不能对谁是患方家属及时做出判断。在职业医闹加入以后,给医疗机构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昆明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杨云鸿:“医闹人员所采取的手段,都是一些非正常的手段。会对我们的当事人、管理人员、安全人员和所有工作人员带来心理上、精神上和肉体上的严重伤害。”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谢路就亲身经历过医闹事件,她认为,医闹行为给医务人员本身,也增加了不少心理压力。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 谢路:“他们要不就上来撕抓,撕打,要不就用头撞,抱着我们的腿躺在地上,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包括我们上厕所都不允许。作为我来说,我自己感觉一个就是很恐惧。”


     根据昆明市卫生局的初步统计,2006年,昆明市的医院共发生医闹事件71起,被打伤工作人员42名,介于各种压力,医院用于赔付患方的费用达210多万元。然而这些纠纷经鉴定后被认定,属于医疗事故的不到20起。

 

来源:云南电视网

 

 

 

 

 

 

 

中国医疗纠纷网http://www.chinaylj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