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适时实施病历“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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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报《海南医院病历何时一本通》4日刊发后,记者昨日获悉,省卫生厅日前就此问题进行调研后表示,目前对实行门诊病历一本通情况已经进行了调研,时机成熟时即可开始试点实施。
据了解,民建海南省委员会今年“上书”有关部门就直言:“看病找熟人”的现象越来越明显,病人通过亲戚、朋友引荐的熟人,在未挂号、未买病历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医疗行为,使医院管理制度在熟人面前成为一纸空文。”
据悉,根据有关规定“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而民建海南省委员会在今年2月份调研中发现,除住院病历明确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外,门(急)诊病历的使用并不受到医疗机构和患者重视。究其缘由主要是部分医院或医生怕担责任而不愿使用门诊病历和保管病历;另一方面是因为部分患者为了省挂号病历费而找熟人看病贪便宜。民建海南省委员会认为,看门诊不使用病历对医院、医生及患者三方来说都存着着很大的弊端。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通过调研后认为,“门(急)诊病历使用不规范”无法保障医生和医院的利益。医患之间是亲戚、朋友关系,或者是通过亲戚、朋友引荐的熟人,在未挂号、未买病历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医疗行为。可是,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医患之间就无亲戚、朋友关系可言,往往诉诸法律,而法律最讲证据,此时处于被动地位的肯定是医院,因为医生不书写病历已经属于违规,加之医疗过程没有记录,医院无法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就是有理也说不清,这样鉴定的结论往往对医院或医生不利。还有,不挂号、不买病历本来就减少了医生和医院的收入,而从更大的方面来讲也是影响了国家的税收,对医患双方也都不利。
省卫生厅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病历本、处方、医学检查结果等。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目前海南省各医疗机构都未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该负责人表示,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进一步规范海南省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管理工作,去年就出台了《海南省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结果一单通暂行规定》在省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实行医学检查结果一单通,即患者持省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学检查结果就诊,在符合相应条件时,应予以认可,不得重复检查。目前二级以上医院都制定了医学检查一单通制度,医院间实施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对外院检查予以认可,方便了群众就医,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对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卫生厅日前对民建海南省委员会所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卫生部门最近对实行门诊病历一本通情况进行调研,时机成熟时即可开始试点实施。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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