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妻子产后大出血死亡 丈夫状告医院索赔15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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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邹先生的妻子在北京市丰台某医院生孩子时因产后大出血不幸去世,悲伤的邹先生认为医院要负责,一气之下便将自己刚降生的女儿丢弃在了医院3个多月之久。后该医院将他起诉到丰台法院。在法官的协调下,经邹先生将女儿接回了家。去年,媒体报道了此事。但邹先生仍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引起妻子产后大出血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便又起诉到丰台法院,提出了155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邹先生在起诉书中称,2007年1月8日,邹先生的妻子黄某到医院待产。此前黄某已经生育了一个健康的女婴,所以邹先生认为本次妻子二次生育应当采取自然生产方式。但为了增加医疗收入以及不愿承担风险,医院错误诊断黄某怀有巨大胎儿,并以此为由要求黄某做剖宫产手术。因邹先生和妻子没有医学常识,所以同意在手术书上签字。但医院在剖宫产手术过程中出现了失误,手术结束后6个多小时,医院医生护士也没有观察病人,没有观察到黄某有大量出血及内出血的现象,从而引起产后大出血,最终导致黄某死亡的结局,故医院应当对黄某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于是邹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尸检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555626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作者:王悦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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