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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输液出现不良反应 患者获赔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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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平湖市民杨先生因身体不适到市区一家私人诊所就诊,在输液过程中却出现了不良反应,经上海大医院救治才保住了性命。记者昨天从平湖市人民法院获悉,患者杨某最终获赔1万余元。

2006年7月下旬,杨先生突然出现了头晕、发热等症状。当月29日,杨先生来到市区一家私人诊所就诊。

诊所医生李某对杨某进行检查后,使用“欣弗”(批号为06060901)等药品为杨先生输液。输了一段时间后,意外发生了,杨先生出现了胸闷、气急、惊慌等反应。李某一见情况不妙,立即停止输液并将杨先生送到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由于杨先生病情严重,又转至上海长海医院住院治疗。

去年8月27日,杨先生以与诊所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数月的审理,前几天,法院最终判处诊所赔偿杨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12924.01元。

 

 

 

来源:南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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