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脚踝术后影响事业发展 中戏学生状告医院索赔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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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起诉称,2006年5月6日,其不慎将右脚踝关节摔伤,经诊断两处骨折,医院建议住院手术治疗,但他怕耽误学业,打算保守治疗。两天后,经朋友介绍到被告医院保守治疗。医生表示,不手术会影响功能,并承诺手术费用优惠,两个小时保证做完。小郭最终同意了医生的建议。5月9日,医院对小郭进行了手术,手术持续了7个多小时。手术过程中,麻药渐渐失效,小郭被手术室的嘈杂声吵醒,听到有人在说,螺钉找不到了,钢板不合适,眼钻歪了……小郭称,手术后他内侧脱落的骨尖没有被固定处理,两边的刀口有10多厘米长。
小郭称,自己从小习武,现已是武术四段,后来又学的表演,原本有很好的前途。但自从出院后,他的脚就一直没有恢复正常的功能,因为脚的功能受限已经无法正常练武,影响了将来事业的发展,甚至毕了业连工作都找不到。这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小郭起诉到法院,向医院提出了赔偿请求。
在法庭上,医院方面表示,不同意小郭的诉讼请求。因为出院后,小郭擅自找到其他医院进行治疗,所以不能认定小郭的伤是他们手术所致。同时,医院还向法院提出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由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宣布暂时中止此案的审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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