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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当手术致患者说话困难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甲状腺手术损伤喉返神经

    患者王华(化名)体检时发现右侧甲状腺肿块,无任何症状,自己也没有重视。后来,肿块似乎增大了,王华遂于2006年9月到某医院就诊,该院B超检查提示:1、甲状腺两叶多发低回声结节。2、甲状腺右叶下极实质性占位。电子喉镜提示:慢性喉炎,双声带活动正常。于是,接诊医生认为系“甲状腺腺瘤”并收王华住院,建议手术治疗。

    王华住院后,该院在没有进一步检查的情况下,就确定王华为“甲状腺腺瘤”患者,并准备施行“右甲状腺次全切除、左甲状腺腺叶大部切除、甲状腺峡部切除术”。术中,快速病理提示“结节性甲状腺肿”,但是手术医生还是认为就是腺瘤,按原计划进行了手术,术后最终病理为“结节性甲状腺肿”。手术后,王华回到病房,发现自己呼吸困难、呛咳、不能说话。在该院治疗一个月,也没有明显效果,于是,王华就诊于外院,其他医生认为王华不能说话的原因是手术损伤了两侧喉返神经,可能无法恢复,而且,手术切除了两侧大部分甲状腺,需要长期服药,以防甲状腺内分泌紊乱。

    鉴定为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看着王华术前术后判若两人,术前王华可以正常生活、工作,而术后则不能说话,呼吸困难,不能喝牛奶、水等,一喝就呛咳,浑身乏力,想睡觉,每天需要药物维持。家里人总觉得手术有问题,于是找到该医院,要求解释原委,可是该院一直无法自圆其说,王华家属更确定自己的想法,进一步追问医院,医院于是说,要不我们去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各半分担,王华家属想不出别的办法,于是同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中,王华方的意见认为:医方手术造成患者声带破坏,导致呼吸困难和不能说话,要求承担责任。医疗鉴定由某区医学会组织了5位普外科专家进行,经过讨论,鉴定专家认为:1、手术前检查与准备工作欠完善、全面;2、手术范围偏大;3、术后出现声音嘶哑及呼吸困难系鉴定后,王华拿着鉴定书咨询了几位医生,医生认为鉴定主要针对的是术中操作失误导致呼吸、说话困难,而该手术为甲状腺肿,实际上是无需手术治疗的,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双侧喉返神经损伤所致;4、目前医疗后果与手术治疗有因果关系。并认为构成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鉴定后,王华拿着鉴定书咨询了几位医生,医生认为鉴定主要针对的是术中操作失误导致呼吸、说话困难,而该手术为甲状腺肿,实际上是无需手术治疗的,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来源: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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