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患易性癖欲变性 手术失败怒告医院获赔14万
发布时间:2008-03-17 01:07:00
54岁的郑州男子晓涵(化名)认为自己的变性手术不成功,将河南省职业病医院告上法庭,索要共计100万元的个人损失。目前,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已调解此案,晓涵获赔14万元。这是我省首例由变性手术引发的医患纠纷。
变性失败男子苦不堪言
晓涵,郑州人,职业司机。他从小就喜欢女孩子的东西,到了晚上,他就戴上假发,穿上裙子,装扮成女人外出逛街购物。
2005年8月,晓涵被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确诊为易性癖。2006年3月19日,晓涵到河南省职业病医院下属的一家美容整形中心做了男变女外科手术。医生将他的阴茎和睾丸切除后,为他实施了隆胸和人工阴道成形手术。
晓涵没想到,花费2.3万元、历时48天的手术不但没有治愈他的易性癖,反而给他造成了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
状告医院索赔100万元
做完手术后,晓涵发现,新造的女性生殖器“无法过性生活”。由于和医院协商无果,2006年12月20日,晓涵将河南省职业病医院告上了二七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精神损失费60万元。
晓涵在诉状中称,他术后主要有5大痛苦:胸部疼痛,两侧乳房高低不平,双臂无法伸直;尿道疼痛,小便失禁且无方向,经常尿湿裤子和鞋;阴道口发硬,有明显的疼痛感,大便时更疼;大便干结,无法正常大便;术后护理不当导致阴道闭合,无法过性生活。
晓涵认为,河南省职业病医院不具备实施变性手术的资质,最终导致手术失败。
手术是否成功争议很大
晓涵的变性手术到底算不算成功,医院该不该赔偿?双方意见不一。
河南省职业病医院表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任何过失,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手续完善,操作规范,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该医院称,从2005年12月起,晓涵多次到医院咨询变性手术,医院将手术基本过程以及必须具备的法律手续和风险详细告知了他,他每次都表示决心已定,如果出现问题就自己承担。手术前一天,医院和晓涵签订了《手术协议书》,注明了手术中及手术后可能出现麻醉意外、感染等问题,并有二次手术的可能。2006年3月19日,第一期手术顺利完成,晓涵当时很满意。
医院认为,晓涵目前的状况是手术前已明确向其告知的手术并发症,不是手术失误,应驳回起诉。
法院调解获赔14万元
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今年1月,二七区法院下发了民事调解书:河南省职业病医院于2008年2月7日前支付晓涵赔偿款14万元整;晓涵不再向被告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提出任何关于医疗服务合同的要求,晓涵放弃就医疗服务合同向包括但不限于被告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主张任何权利。同时,本案受理费由河南省职业病医院承担。
记者昨天下午获悉,晓涵已拿到了14万元的赔偿款,我省首起由变性手术引发的医患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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