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儿子看病后死亡 父亲状告卫生中心 获赔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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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3月19日讯 儿子在厦门一社区卫生中心看完病后死亡,王先生把医方告上了法庭。这起医疗纠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改判,双方近日最终调解,医方支付王先生4.7万元。
2003年3月1日,小王感到身体不适。4天后,王先生带着儿子到卫生中心就诊。卫生中心检查后,发现小王血相异常。下午1点多,小王打完点滴回家。但是到了下午4点多,小王感觉还是没有好转。晚上7点多,小王被送往医院,但已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出事后,小王的父亲王先生把卫生中心告上了法庭。经过省医学会鉴定,医方负轻微责任。但是一审法院认为,当时卫生中心发现小王血相异常,却没有按规定转上级医院,所以应当承担九成责任。
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而二审法院则认为,根据医疗鉴定书,小王自家延误了就诊机会,这和他死亡有密切关系。于是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卫生中心只需要承担三成责任。
二审判决后,王先生依然不服,提请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卫生中心支付王先生4.7万余元,而王先生则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海峡导报记者 张清 陈捷)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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