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胎儿畸形 三次孕检未查出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三次孕检未发现胎儿异常
2007年11月20日,家住梅华街的晓阳怀孕19周,打算申请免费孕检,在咨询街道办后得知自己免费孕检的定点医院在中大五院,11月20日她与丈夫到该医院办理产前保健卡,并在医生的指导下第一次做了黑白B超,随后根据医院安排,她又于2007年12月26日(怀孕24周)和2008年2月16日(怀孕32周)分别进行了一次彩超和黑白超的检查,三次检查均未发现明显异常。
“第一次检查报告称,胎儿膀胱可见,但后面两次检查时又称其膀胱未见。”晓阳告诉记者,当时医生对此作出的解释是“可能胎儿没有憋尿的缘故。”
有些不放心的晓阳又和丈夫于2008年2月17日到市妇幼保健院复查B超,但这一次的检查结果让两人大惊失色,原来自己腹中的胎儿竟然有腹裂、脊柱裂以及单脐动脉的情况,这一结果意味着他们的孩子属于重大畸形。
晓阳向记者提供的B超检查报告单和妇幼保健院入院记录,证实了晓阳的说法。
医院称诊疗误差不负责
当天,晓阳听从医生的建议,于20日在市妇幼保健院接受引产手术,3月2日又再次接受清宫手术,出院后的晓阳开始为自己的遭遇要求医院作出解释。
“我多次联系要求对方给说法,但一直都没有答复。”晓阳表示,从4月4日按对方要求将报告单以及情况说明寄到该院后,直到4月24日,晓阳在单位终于收到了该院发来的投诉答复。
“看到答复后,我非常生气,他们竟然称这是诊疗中的误差,并表示不对此负责。”晓阳认为,如果没有及时查出胎儿出现畸形,该医院也至少要说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失误,到底是医生的问题还是设备的问题,而该医院如此简单的答复显然是故意推卸责任。
记者从该院的答复中看到,该院称已经组织相关科室专家会诊、讨论,对于晓阳因胎儿畸形导致的精神痛苦“深表同情和遗憾”,并认为畸形胎儿的发生在胎儿发育到一定程度方能发现,不是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因此不承担责任。
负责孕检医生口头道歉
昨日上午,应该院投诉部门之约,晓阳再次到该院协商此事,并提出要求院方赔偿6万元的经济以及精神损失,院方表示将汇报有关领导研究决定,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该院B超超声科主任李红对该事件向记者解释说,胚胎在发育过程中存在多种变数,重大畸形胎儿也许在中晚期才能形成,再加之畸形胎儿的发病几率很小,基于医院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未能正常发现胎儿畸形这是正常的。
昨日在院方的协调下,晓阳的丈夫和当事医生通了电话,高医生承认自己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向家属口头道歉。提及为什么没有能诊断出来胎儿畸形,高医生坦言自己本是心血管专业的,对胎儿的B超检查并不精通,当时自己在诊断中没有发现胎儿的膀胱,所以全部的注意力均被膀胱所吸引,未发现胎儿腹裂、脊柱裂、单脐动脉等病状。
晓阳及其丈夫张先生并不满意院方和高医生解释,要求院方赔偿6万元的经济以及精神损失。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协商当中。
记者就此事咨询其他医院相关医生表示,根据晓阳的检查时间以及相关情况,如此重大的畸形胎儿应该是能够通过普通孕检程序检查出来的。胎儿单脐动脉,可以通过彩超检查发现,而胎儿腹裂以及脊柱裂则通过黑白B超就能检查出来。本报记者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中国医疗纠纷网http://www.chinaylj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