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眼”患者获赔7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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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流泪被诊断为双急性结膜炎,市民王习明(化名)花1000多元不仅没治好眼患,病情反而加重双眼充血,无奈之下,再去医院复诊,这才发现,原来是药房医生误将乳膏当成眼药水发给了他,所幸发现及时才未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3月12日,患者王习明左眼开始发红流泪,忍受了两天后,他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双急性结膜炎,开具安达芬眼药水、复方熊胆滴眼液等药品的处方。在取药时,药房医生却误将安达芬乳膏当成安达芬眼药水发给王习明。王习明回家使用后,却发现双眼充血且刺痛。疼痛难忍之下,他再次来到医院复诊,这才发现了问题所在。医院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这才没有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经过半个月的治疗,王习明自觉症状有所改善。此后,他多次找医院理论,要求医院退还所收医疗费,赔偿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经济损失。医院认为患者并没有产生误工费、营养费及后续治疗费等损失,不同意进行赔偿。
江宁区调处中心接案后,经调查分析认为,这起医患纠纷的责任全部在于医院,医院药房医生误将外用的安达芬乳膏当成滴用的安达芬眼药水发给患者,属于严重失职,已给患者造成身体损害,理所当然要承担患者经济损失。医院认为患者无误工费、营养费及后续治疗费等经济损失的理由不能成立,相反患者的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调解人员有理有据地剖析案情后,最终促使医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医院退还所收医疗费1016元,一次性赔偿患者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经济损失7484元。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并当场付清赔偿等费用。 赵伟 晓昕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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