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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成立全国首家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7月10日,一家全新机构――江西省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在省司法厅正式成立,来自全省各大医院的骨干医生和8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计115人作为新机构专家团,接受了省司法厅颁发的“首席调解员”聘书。
  长期以来,以卫生部门为主导的处理医疗纠纷方式,令一些患方难以认同,易导致纠纷难解的尴尬局面。江西省司法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引入第三方“司法调处”,搭建医患双方交流平台,积极缓解日益突出的医患纠纷,其创新举措在全国也可谓“首吃螃蟹”。

 
  “医闹事件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一份来自省综治办的数据显示,2005年江西全省医患纠纷事件达到3000件,并呈逐年上升趋势。2005年,鹰潭市余江县全年共发生18件医患纠纷事件,其中16件引发群体事件;2006年该县上升至25件,其中18件引发群体事件。

  “医患纠纷引发的医闹事件,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一个突出不和谐的因素,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宋才火10日表示,医闹已演变成一个社会问题,原来单靠卫生系统处理现在已显得很乏力,处理医患纠纷需要新途径新方法。

  今年4月,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卫生院发生一起医闹事件。两方矛盾不断激化,最终引起暴力阻挠卫生院正常工作事件发生。此后,县卫生局出面协调欲平息此事,但死者家属不同意卫生局的处理意见,仍多次上访。

  永新县司法局成立的医患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受理此事后,请吉安市医疗鉴定委员会进行了鉴定,发现卫生院不构成医疗事故。于是派出律师担当调解员与死者丈夫沟通,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积极与医院协商。今年7月4日,张某最终同意3万元的赔偿安葬费,在司法局的办公室内,医患双方签署了一份调解协议书,永新县司法局调处医患纠纷“第一案”宣告成功。

  “举证倒置”令医生“很受伤”患者“很吃亏”

  作为江西省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普外科主任医师邹志森,面对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忧心忡忡。“每每看到外省出现的‘钢盔护士’、‘骨干医生请保镖’事件,我都十分痛心。我相信大多数的医生都有职业道德,对待病人,哪怕只有1%的治愈希望,也会尽100%的努力。”但患者家属及社会公众大多数对医学的复杂性缺乏了解,对医学的高风险性缺乏认识,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患者及家属总是习惯用怀疑的眼光看待医院所做的工作,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医生怀着“怕打官司”心理,畏首畏尾,不敢接治危重病人,甚至“推病人”,导致医患纠纷逐年增多。

  邹志森向记者举了个例子,当前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其中提出“举证倒置”原则,存在很多的弊端。因医生都知道患者可以向医疗事故鉴定委会提出申请,为防患者“打埋伏”,医生常常对一个小病进行多项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让患者在身体上和经济上不堪重负。

  司法行政机关第三方介入为医患纠纷设立“缓冲区”

  省司法厅厅长马承祖在成立仪式上解释,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是由较高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的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员共同组成的群众性调解组织,充分利用了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员的优势互补,架设了医患双方沟通和信任的平台,是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情、合理解决医患纠纷的中立机构。

  据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陈国盛(担任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兼办公室主任)介绍,调解委员会不属于医患双方任一系统,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是第三方。在大多数医疗纠纷案件中,由于原告、被告双方争议很大,对立情绪强烈。这时,往往只有独立于医患之外的第三方,才能使双方信服。司法行政机关的介入,给医患纠纷设立了一个“缓冲区”。

  两个专家库供医患双方免费挑选

  一条“退一步海阔天空”抬头标语,张贴在新成立的省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庭墙上。超大的字体格外醒目,蓝色的布局,似乎告诉来此寻求帮助的人一个讯息:在这里,一切都可以心平气和地进行。

  陈国盛介绍,调解委员会设立两个专家库,首批105名医学方面的首席调解员均来自全省各大医院的专家医生和骨干医生;另一个法律专家库来自省内8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10名律师。

  调解委员会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医患双方自愿申请共同选择认为可以信赖的、公平公正的医学和法学专家。然后在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医学专家对医患纠纷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原则在一周内出具调查结论并签名;法学专家依据调查和医学专家出具的调查结论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签名。然后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召集调解小组研究制订调解方案,最后,交由首席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与患方、医方进行教育疏导,直至达成和解的意向。陈国盛强调,这一切全是免费的。

  达成和解后要到调解庭宣誓并签协议书

  “我们有一个调解庭,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后,双方要走进调解庭宣誓,签署一份调解协议书。”陈国盛介绍,签署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因此不会出现打退堂鼓、反悔事件。

  “我们没有任何成功经验可供借鉴,成立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完全是走一条从无到有之路。”马承祖介绍,这项创新工作将在全省全面铺开,组建省、市、县三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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