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患要定期沟通 沟通率要实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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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医患关系中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广大医务人员技术和才能的充分发挥,也影响了患者的健康。山东省卫生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医患定期沟通制度,实现医患沟通率100%。
山东省卫生厅提出,定期医患沟通至少包括门诊沟通、入院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时沟通。患者手术前和患者病情、治疗方案等有变化时,以及紧急情况下要随时沟通,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医院要做好患者从入院到出院全过程的医患沟通服务。医务人员要自觉遵守行为规范,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微笑服务,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
山东省要求,要保证医患双方获得有效沟通,医患沟通率100%,患方获得必要的医学知识教育,在院期间健康教育覆盖率100%,出院康复指导率100%,医疗服务信息、价格和费用、贵重药品和特殊检查等知情同意率达到100%,出院回访率≥70%。
山东省确定,要将医患沟通作为病程记录中常规项目,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和医护人员执业考核内容,对医患沟通效果定期进行评价,患者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患者投诉要及时处理,处理率和反馈率要均为100%,对不合理的医患沟通形式应及时干预,对因沟通不及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追究。
来源: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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