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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骨关节炎却被“治”成膝关节感染 患者9年诉讼终获补偿

发布时间:2008-08-07 08:11:00

   过近9年锲而不舍的诉讼,经历10余次庭审,几乎花掉了个人的全部积蓄,年已七旬的陈世平老人终于打赢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官司,获得省城某医院的4.2万元补偿费。
 
  复印材料装满三纸箱

  陈世平原是安徽徽商集团的一名退休医师,患有老年性骨关节炎。1999年3月16日,因老年性骨关节炎发作,她来到某医院就诊。医生在未实施无菌操作的情况下,向陈的右膝关节注射两支玻璃酸钠针剂,致其感染。到了晚上10点多,陈的右膝关节即出现了红肿、灼热,疼痛难忍。次日一早,陈即被诊断为右膝关节感染。2000年,陈世平与某院之间开始了近9年的诉讼“马拉松”。

  陈世平面前摆满了诉讼书以及与案件相关的复印材料。她说,她这几年下来,光复印案件材料就“花了2000余元,整整放满了三大纸箱,有上百斤重。”

  从医经历看出玄机

  说起打赢官司的“秘密”,陈世平说,这与她多年从事医务工作关系很大。

  因为有多年工作经历,陈世平对于某些药品的操作规范了然于心。据陈介绍,当年就医时,她就发现医生未戴帽子、口罩、手套,执行无菌操作规范,且在未确诊陈右膝关节腔内有无积液的情况下,向她的右膝关节注射该药剂进行封闭。其间,陈还就此提醒了医生,医生却称“没事”。

  为了胜算大点,陈世平还特意请了学医科出身的白雁律师。果然,白雁律师在查阅了相关材料后,当即指出了某院所出示的证据存在多处矛盾:该院门诊诊断“感染性关节炎”为何了在住院病历的病史中变成了“关节滑膜炎”?“急诊入院”为何变成了“慢诊”?感染后,护士测入院体温为38.2°C,但后来体温记录单上怎会出现36.4°C这一数据……

  讨公道路途艰辛

  性格倔强的陈世平觉得一心要为自己“讨回公道”。从此,她踏上了漫漫的诉讼之路。

  2001年9月,合肥市原西市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为:“医院方主观上有过失,判决医院方赔偿陈世平各项费用总计1.39万余元。” 面对这样的结果,陈世平当庭表示“要上诉”。

  一审判决,医患双方均表示不服,双双上诉至合肥市中院。然而令陈世平没想到的是,合肥市中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医患双方费用和赔偿相抵,陈世平老人只获赔偿839.25元。这与陈世平老人期待的和支付的费用相去甚远。陈说:“有理打不赢,心里憋的慌,一定要再抗诉为自己讨回公道。”

  陈世平随后又向合肥市检察院申诉。2006年9月18日,合肥市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经审查,省检察院于2007年1月30日提出抗诉。该案《抗诉书》认为,二审法院“民事判决所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2007年9月20日,合肥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审理此案,双方当庭均表示同意调解。

  经过合肥市中院主持调解,直至近期,此案才最终下达了民事调解书。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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