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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老太打针后回家发病死亡引起医患纠纷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亚心网讯(记者柳庆杰报道) 一老太打完针后,在亲属陪护下离开了卫生服务站,但回到家后不久,突然感到气促不适,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由此引发了医患纠纷。

    9月26日上午,死者亲属与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纠纷,民警接到报警后到现场协调,亚心网记者接到热线后,赶赴现场对双方进行了采访。

    死者程玉兰的儿子薛建军和女儿薛金蓉、薛军萍兄妹,十分悲痛的告诉记者:他们的母亲自去年开始,一直是在该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和测血糖。9月8日上午,他们71岁的母亲因糠尿病感觉不舒服,就去该卫生服务站看病。

    薛军萍说,当时,杨勇俊医生为其母亲量了血压,发现血压并不高,其间,母亲咳嗽了一声,杨医生说可能是感冒,征求他们的意见,是吃药还是打针,他们说打针吧,然后医生就开处方拿药,从当日上午11时开始打点滴到下午17时才结束。9月9日上午,她再次带母亲来看病,从上午10时打到14时20分左右结束,15时多回到了家,但五六分钟后母亲就感到气喘难受,他们赶紧通知120,但巴州医院急救中心答复要20分钟才能赶到,他们因怕延误抢救时间,就用朋友的车将母亲送到就近的铁路二医院,经医生1个多小时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他们向库尔勒市卫生局投诉后,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来卫生服务站作了调查,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记者问: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病人死亡的?“有,有一张9月8日杨医生开的处方,还有一张是杨医生的妻子张玉梅开的处方,其实她没有医师资格。虽然她没签字,但两张处方的字迹不一样,都保存在家里”薛建军和薛军萍兄妹说。

    薛建军告诉记者:他们是合情合理的按程序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协商解决问题,并没有无理要求,依据人的平均寿命75.25岁,其母亲71岁,按当地生活水平标准和有关的规定,要求赔偿包括丧葬费,治疗费,尸检费等共计5万余元。

    记者采访杨勇俊医生时,他说:9月8日,通过对病人检查,诊断其患咳嗽感冒,当时征求病人亲属的意见,问打针还是吃药,他们说打针,当时开了穿琥宁,头咆哌酮,氨溴索三种药物给予点滴治疗,考虑老人心肺功能不好,滴得很慢,从上午11点到下午5点才滴完。

    第二天,老人再次来打针,我仍然开了处方进行点滴,上午10点到2点20分左右结束,老人并无不正常情况,由家人带回,3点多她家人打电话说母亲突然发病情况严重,我很快带上听诊器和血压仪往她家赶,还未上楼,她小女儿说他母亲已送到铁路二医院,然后我往家返。

    采访中,记者问杨医生的妻子张玉梅,你是否给程玉兰开过用药处方,她说,我没有开过处方,是病人女儿说,医生抢救他母亲时,要了解用过什么药,我就把丈夫开的处方药名给她抄写了下来,那不是她开的处方。

    杨医生说:刚才已故老人的亲属们态度很不冷静,其中一个亲戚开口就骂人,接着又扇了他一耳光,当时很生气,害怕他们作出过激的事,所以就报了警。

    杨医生还说,他的医疗卫生服务站是有合法资质的,如果病人家属对此事有异议,可做医疗事故鉴定,依此鉴定结果为准,然后按照正常程序处理,该承担什么责任他们承担。如果不是他们的责任,那也不能把责任强加到他们头上。否则,,今后还怎么敢为社区老人开处方治病?

    2008年9月25日,解放军陆军第273医院对死者程玉兰尸检作出报告,其病理诊断:左心室后壁心肌梗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右冠状动脉后降支动脉粥样硬化并血栓形成。双侧胸腔积液(1500毫升);死亡分析:由于患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右冠状动脉后降支动脉粥样硬化并血栓形成,引发左心室后壁心肌梗死,心功能严重受损;且双侧胸腔大量积液、心包积液,心肺功能严重受限,致患者死亡。

    记者在库尔勒市卫生局医政科了解到,对于以上医患纠纷,应按处理程序进行,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申请通过巴州医学会专家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划分责任,明确责任后,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赔偿。如果不符合医疗事故鉴定条件,还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

    新苑社区书记赵宏伟对记者讲,对于以上医患纠纷,开发区管委会和社区都非常重视,希望死者亲属能尽早将老人尸体下葬,入土为安。然后,双方再按正常处理程序协商解决医患纠纷问题。决不能因此影响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正常医疗工作。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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